12.7.1 公共浴場給水排水工程中的全數成品設備、設施、壓力容器等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檢查:
1 應具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要求的質量檢驗報告及合格證書;
2 技術參數、數量和材質等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3 外觀表面應平整光潔、無裂紋、無砂眼及凹凸不平等缺陷;表面涂敷面層應耐腐蝕、對人體無危害,內表面涂敷層不得對水質產生二次污染。
12.7.2 各種水泵和其他轉動設備等的安裝質量在符合本規(guī)程第12.3節(jié)的規(guī)定后,應按下列規(guī)定檢測試驗:
1 機組運轉應平穩(wěn)、無異常聲響;
2 機組進口及出口部位的各種閥門應啟閉靈活且嚴密;
3 電動機溫升等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
12.7.3 各種容器應逐一進行試驗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壓力容器可以生產企業(yè)壓力檢驗合格證書為準,不再進行單機試驗;
2 非壓力容器應全數進行灌水試驗,向容器內注滿潔凈清水并靜置24h后不滲漏為合格。
12.7.4 土建型的公共浴池、水池應在鋼筋混凝土或磚砌池體的砂漿達到設計強度且防水層、防腐層、飾面層施工之前,按現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構筑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141的規(guī)定進行浴池的滿水試驗。
12.7.5 各項驗收均應按本規(guī)程附錄表A.0.7填寫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條文說明
12.7 設備及設施檢測和試驗
12.7.1 條文中的成品設備是指單體設備,如水泵、過濾器、換熱或加熱器、臭氧發(fā)生器、紫外線消毒器、加藥計量泵以及與其配套的儀表等。產品均應由生產企業(yè)按照國家或行業(yè)標準自行進行檢查試驗,并出具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如為進口產品應出具英文和中文兩種文本的合格證書,并應到現場指導設備安裝工作及進行單機現場測試,驗證各項技術性能和參數與產品技術說明書相一致,確保設備質量。
12.7.4 土建型公共浴池一般由鋼筋混凝土建造,對其進行滿水試驗是為了防止飾面完成后出現漏水給修補帶來困難,同時因池表面材料與人體接觸,故所用面飾材料不能對人體帶來傷害。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