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油品儲罐應為地上式鋼罐。
6.5.2 油品儲罐應分組布置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在同一罐組內,宜布置火災危險性類別相同或相近的儲罐。
2 常壓油品儲罐不應與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凝液儲罐同組布置。
3 沸溢性的油品儲罐,不應與非沸溢性油品儲罐同組布置。
4 地上立式油罐同高位罐、臥式罐不宜布置在同一罐組內。
6.5.3 穩(wěn)定原油、甲B、乙A類油品儲罐宜采用浮頂油罐。不穩(wěn)定原油用的作業(yè)罐應采用固定頂油罐。穩(wěn)定輕烴可根據(jù)相關標準的要求,選用內浮頂罐或壓力儲罐。鋼油罐建造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油罐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6.5.4 油罐組內的油罐總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固定頂油罐組不應大于120000m³。
2 浮頂油罐組不應大于600000m³。
6.5.5 油罐組內的油罐數(shù)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單罐容量不小于1000m³時,不應多于12座。
2 當單罐容量小于1000m³或者僅儲存丙B類油品時,數(shù)量不限。
6.5.6 地上油罐組內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油罐不應超過兩排,但單罐容量小于1000m³的儲存丙B類油品的儲罐不應超過4排。
2 立式油罐排與排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于5m,臥式油罐的排與排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于3m。
6.5.7 油罐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于表6.5.7的規(guī)定。 表6.5.7 油罐之間的防火距離
注:1 淺盤式和浮艙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內浮頂油罐按固定頂油罐確定罐間距。
2 表中D為相鄰較大罐的直徑,單罐容積大于1000m³的油罐取直徑或高度的較大值。
3 儲存不同油品的油罐、不同型式的油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應采用較大值。
4 高架(位)罐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0.6m。
5 單罐容量不大于300m³,罐組總容量不大于1500m³的立式油罐間距,可按施工和操作要求確定。
6 丙A類油品固定頂油罐之間的防火距離按0.4D計算大于15m時,最小可取15m。
6.5.8 地上立式油罐組應設防火堤,位于丘陵地區(qū)的油罐組,當有可利用地形條件設置導油溝和事故存油池時可不設防火堤。臥式油罐組應設防護墻。
6.5.9 油罐組防火堤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防火堤應是閉合的,能夠承受所容納油品的靜壓力和地震引起的破壞力,保證其堅固和穩(wěn)定。
2 防火堤應使用不燃燒材料建造,首選土堤,當土源有困難時,可用磚石、鋼筋混凝土等不燃燒材料砌筑,但內側應培土或涂抹有效的防火涂料。土筑防火堤的堤頂寬度不小于0.5m。
3 立式油罐組防火堤的計算高度應保證堤內的有效容積需要。防火堤實際高度應比計算高度高出0.2m。防火堤實際高度不應低于1.0m,且不應高于2.2m(均以防火堤外側路面或地坪算起)。臥式油罐組圍堰高度不應低于0.5m。
4 管道穿越防火堤處,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封實。嚴禁在防火堤上開孔留洞。
5 防火堤內場地可不做鋪砌,但濕陷性黃土、鹽漬土、膨脹土等地區(qū)的罐組內場地應有防止雨水和噴淋水浸害罐基礎的措施。
6 油罐組內場地應有不小于0.5%的地面設計坡度,排雨水管應從防火堤內設計地面以下通向堤外,并應采取排水阻油措施。年降雨量不小于200mm或降雨在24h內可以滲完時,油罐組內可不設雨水排除系統(tǒng)。
7 油罐組防火堤上的人行踏步不應少于兩處,且應處于不同方位。隔堤均應設置人行踏步。
6.5.10 地上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內坡腳線的距離,不應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臥式油罐的罐壁至圍堰內坡腳線的距離,不應小于3m。建在山邊的油罐,靠山的一面,罐壁至挖坡坡腳線距離不得小于3m。
6.5.11 防火堤內有效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對固定頂油罐組,不應小于儲罐組內最大一個儲罐有效容量。
2 對浮頂油罐組,不應小于儲罐組內一個最大罐有效容量的一半。
3 當固定頂和浮頂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組內,防火堤內有效容量應取上兩款規(guī)定的較大者。
6.5.12 立式油罐罐組內隔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防火堤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6.5.13 事故存液池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設有事故存液池的油罐或罐組四周應設導油溝,使溢漏油品能順利地流出罐組并自流入事故存液池內。
2 事故存液池距離儲罐不應小于30m。
3 事故存液池和導油溝距離明火地點不應小于30m。
4 事故存液池應有排水設施。
5事故存液池的容量應符合6.5.11條的規(guī)定。
6.5.14 五級站內,小于等于500m³的丙類油罐,可不設防火堤,但應設高度不低于1.0m的防護墻。
6.5.15 油罐組之間應設置寬度不小于4m的消防車道。受地形條件限制時,兩個罐組防火堤外側坡腳線之間應留有不小于7m的空地。
條文說明
6.5 油罐區(qū)
6.5.1 油罐建成地上式具有施工速度快、施工方便、土方工程量小,因而可以降低工程造價。另外,與之相配套的管線、泵站等也可建成地上式,從而也降低了配套工程建設費,維修管理也方便。但由于地上油罐目標暴露,防護能力差,受溫度影響大,油氣呼吸損耗大,在軍事油庫和戰(zhàn)略儲備油罐等有特殊要求時,可采用覆土式或人工洞式。根據(jù)工藝要求可設置小型地下鋼油罐,如零位油罐。
鋼油罐與非金屬油罐比,具有造價低、施工快、防滲防漏性能好、檢修容易、占地面積小、便于電視觀測及自動化控制,故油罐要求采用鋼油罐。
6.5.2 本條是對油品儲罐分組布置的要求。
1 火災危險性相同或相近的油品儲罐,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火災特點和防護要求,布置在同一個罐組內有利于油罐之間相互調配和采取統(tǒng)一的消防設施,可節(jié)省輸油管道和消防管道,提高土地利用率,也方便了管理。
2 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凝液儲罐是在外界物理條件作用下,由氣態(tài)變成液態(tài)的儲存方式,這樣的儲罐往往是在常溫情況下壓力增大,儲罐處在內壓力較大的狀態(tài)下,儲存物質的閃點低、爆炸下限低。一旦出現(xiàn)事故,就是瞬間的爆炸,而且,除了切斷氣源外還沒有有效的撲救手段,事故危害的距離和范圍都非常大,產生的次生災害嚴重,而無論何種油品儲罐,均為常溫常壓液態(tài)儲存,事故分跑、冒、滴、漏和裂罐起火燃燒,可以有有效的撲救措施,事故的可控制性也較大。在火災危險性質不一樣,事故性質和波及范圍不一樣,消防和撲救措施不相同的這兩種儲罐,是不能同組布置在一起的。
3 沸溢性油品消防時,油品容易從油罐中溢出來,導致火油流散,擴大火災范圍,影響非沸溢油品儲罐的安全,故不宜布置在同一罐組內。
4 地上立式油罐同高位油罐、臥式油罐的罐底標高、管線標高等均不相同,消防要求也不盡相同,放在一個罐組內對操作,管理、設計和施工等都不方便。
6.5.3 穩(wěn)定原油、甲B和乙A類油品采用浮頂油罐儲存。主要是這些油品易揮發(fā),采用浮頂油罐儲存,可以減少油品蒸發(fā)損耗85%以上,從而減少了油氣對空氣的污染,也相對減少了空氣對油品的氧化,既保證了油品的質量,又提高防火安全性。盡管其建設投資較大些,但很快即可收回。不穩(wěn)定原油的作業(yè)罐油液進出頻繁、數(shù)量變化也大,進罐油品的含氣量較高,影響浮盤平穩(wěn)定運行,還有許多作業(yè)操作的需要,往往都用固定頂油罐作為操作設施。
6.5.4 隨著石油工業(yè)的發(fā)展,油罐的單罐容量越來越大、浮頂油罐單罐容量已經達到10×104m³及以上,固定頂油罐也達到了2×104m³,面對日益增大的罐容量和庫容量,參照國內外的大容量油庫設計規(guī)定和經驗,為節(jié)約土地面積,適當加大油罐組內的總容量,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6.5.5 一個油罐組內,油罐座數(shù)越多發(fā)生火災的機會就越多,單罐容量越大,火災損失及危害也越大,為了控制一定的火災范圍和災后的損失,故根據(jù)油罐容量大小規(guī)定了罐組內油罐最多座數(shù)。由于丙B類油品罐不易發(fā)生火災,而罐容小于1000m³時,發(fā)生火災容易撲救,因此,對應這兩種情況下,油罐組內油罐數(shù)量不加限制。
6.5.6 油罐在油罐組內的布置不允許超過兩排,主要是考慮油罐火災時便于消防人員進行撲救操作,因四周都為油罐包圍,給撲救工作帶來較大的困難,同時,火災范圍也容易擴大,次生災害損失也大。
儲存丙B類油品的油罐,除某煉油廠外,其他油庫站場均未發(fā)生過火災事故,單罐容量小于100m³的油罐火災易撲滅,影響面也小,故這種情況的油罐可以布置成不越過4排,以節(jié)省投資和用地。為了火災時撲救操作需要和平時維修檢修的要求,立式油罐排與排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m,臥式油罐排與排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m。
6.5.7 油罐與油罐之間的間距,主要是根據(jù)下列因素確定:
1 油罐組(區(qū))用地約占油庫總面積的3/5~1/2。縮小間距,減少油罐區(qū)占地面積,是縮小站場用地面積的一個重要途徑。節(jié)約用地是基本國策,是制定規(guī)范應首要考慮的主題。按照盡可能節(jié)約用地的原則,在保護安全和生產操作要求前提下,合理確定油罐之間間距是非常必要的。
2 確定油罐間間距的幾個技術要素:
1)油罐著火幾率:根據(jù)調查材料統(tǒng)計,油罐著火幾率很低,年平均著火幾率為0.448‰,而多數(shù)火災事故是因操作時不遵守安全防火規(guī)定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的。絕大多數(shù)站場安全生產幾十年,沒有發(fā)生火災事故。因此,只要遵守各項安全防火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提高管理水平,油罐火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不能因為以前曾發(fā)生過若干次油罐火災事故而增大油罐間距。
2)著火油罐能否引起相鄰油罐爆炸起火,主要決定于油罐周圍的情況,如某煉油廠添加劑車間的20號罐起火、罐底破裂、油品大量流出,周圍又沒有設防火堤,油流到處,一片火海。同時,對火災的撲救又不能短時間奏效,火焰長時間燒烤鄰近油罐,而鄰罐又多為敞口,故而被引燃。而與著火罐相距僅7m的酒精罐,因處在高程較高處,油流不能到達罐前,該罐就沒有引燃起火。再如,上海某廠油罐起火后燒了20min,與其相鄰距離2.3m的油罐也沒有起火。我們認為,著火罐起火后,就對著火罐和鄰近罐進行噴水冷卻,油罐上又裝有阻火器,相鄰油罐是很難引燃的。根據(jù)油罐著火實際情況的調查,可以看出真正由于著火罐烘烤而引燃相鄰油罐的事故很少。因此,相鄰油罐引燃與否是油罐間距考慮的主要問題,但不能因此而無限加大相鄰油罐的間距。
3)油罐消防操作要求:油罐間距要滿足消防操作的要求。即油罐著火后,必須有一個撲救和冷卻的操作場地,其含義有二:一是消防人員用水槍冷卻油罐,水槍噴射仰角一般為50°~60°,故需考慮水槍操作人員到被冷卻油罐的距離:二是要考慮泡沫產生器破壞時,消防人員要有一個往著火罐上掛泡沫鉤管的場地。對于油罐組內常出現(xiàn)的1000~5000m³鋼油罐,按0.6D的間距是可以滿足上述兩項要求的。小于1000m³的鋼油罐,當采用移動式消防冷卻時,油罐間距增加到0.75D。
4)我國當前有許多站場在布置罐組內油罐時,大都采用0.5~0.7D的間距,經過幾十年的時間考驗沒有出現(xiàn)過問題,足以證明本條規(guī)定間距是有事實根據(jù)的。
5)浮頂油罐幾乎沒有氣體空間,散發(fā)油氣很少,發(fā)生火災的可能性很小,即使發(fā)生火災,也只在浮盤的周圍小范圍內燃燒,比較易于撲滅,也不需要冷卻相鄰油罐,其間距更可縮小,故定為0.4D。
3 國外標準規(guī)范對油罐防火間距的要求:
1)美國防火協(xié)會標準《易燃與可燃液體規(guī)范》NFPA 30(2000版)的要求見表1。 表1 最小罐間距
注:以下有兩種情況例外:
1 單個容量不超過477m³的原油罐,如位于孤立地區(qū)的采油設施中,其間距不需要大于 0.9m。
2 僅儲存ⅢB級液體的儲罐,假如它們不位于儲存Ⅰ級或Ⅱ級液體儲罐的同一防火堤或排液通道中,其間距不需要大于0.9m。
美國NFPA 30規(guī)范按閃點劃分液體的火災危險性等級,Ⅰ級——閃點<37.8℃,Ⅱ級——閃點≥37.8℃到<60℃,ⅢA級——閃點≥60℃至<93℃,ⅢB級——閃點≥93℃。
2)原蘇聯(lián)標準《石油和石油制品倉庫設計標準》1970年版規(guī)定,浮頂罐或浮船罐罐組總容積不應超過120000m³,浮頂罐間距為0.5D,但不大于20m;浮船罐的間距為0.65D,但不大于30m。固定頂罐罐組總容量在儲存易燃液體(閃點≤45℃)時不應超過80000m³,罐間距為0.75D,但不小于30m;在儲存可燃液體(閃點>45℃)時不應超過120000m³罐間距為0.5D,但不大于20m。
原蘇聯(lián)標準《石油和石油產品倉庫防火規(guī)范》CHNΠ2.11.03-93對油罐組總容量、單罐容量和罐間距的規(guī)定見表2。 表2 地上罐組的總容積和同一罐組罐之間的距離
罐組總容量不超過4000m³,單罐容量不大于400m³的一組小罐,罐間距不做規(guī)定。
3)英國石油學會(IP)石油安全規(guī)范第2部分《分配油庫的設計、建造和操作》(1998版)規(guī)定:
a 固定頂罐罐組總容量不應超過60000m³,罐間距為0.5D,但不小于10m,不需要超過15m;浮頂油罐灌組總容量不超過120000m³,灌徑等于或小于45m時罐間距10m,罐徑大于45m時罐間距15m。
b 罐組總容量不超過8000m³,罐直徑不大于10m和高度不大于14m的一組小罐,罐間距只需按建造和操作方便確定。
6.5.8 地上油罐組內油罐一旦發(fā)生破裂,爆炸事故,油品會流出油罐以外,如果沒有防火堤油品就到處流淌,必須筑堤以限制油品的流淌范圍。但位于山丘地區(qū)的油罐組,當有地形條件的地方,可設導油溝加存油池的設施來代替防火堤的作用。臥式油罐組,因單罐容量小,只設圍堰,保證安全即可。
6.5.9 本條是對油罐組防火堤設置的要求。
1 防火堤的閉合密封要求,是對防火堤的功能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必須滿足,否則就失去了防火堤的作用。防火堤的建造除了密封以外,還應是堅固和穩(wěn)定的,能經得住油品靜壓力和地震作用力的破壞,應經過受力計算,提出構造要求,保證堅固穩(wěn)定。
2 油罐發(fā)生火災時,火場溫度能達到1000℃以上。防火堤和隔堤只有采用非燃燒材料建造并滿足耐火極限4h的要求,才能抵抗這種高溫的燒烤,給消防撲救贏得時間。能滿足上述要求的材料中,土筑堤是最好的,應為首選。但往往有許多地方土源困難,土堤占地多且維護工作量大,故可采用磚、石、鋼筋混凝土等材料筑造防火堤,為保護耐火極限4h,這些材料筑成堤的內表面應培土或涂抹有效的耐火涂料。
3 立式油罐組的防火堤堤高上限規(guī)定為2.20m,比原規(guī)范增加了0.2m,主要是考慮當前單罐容積越來越大,罐區(qū)占地面積急劇增加。為此,在基本滿足消防人員操作視野要求的前提下,適當提高防火堤高度,在同樣占地面積情況下,增大了防火堤的有效容積,對節(jié)約用地是大有意義。防火堤的下限高度規(guī)定為1m,是為了掩護消防人員操作受不到熱輻射的傷害,另一方面也限制罐組占地過大的現(xiàn)象發(fā)生。
4 管道穿越防火堤堤身一般是不允許的,必須穿越時,需事先預埋套管,套管與堤身是嚴密結合的構造,穿越管道從套管內伸入需設托架,其與套管之間,應采用非燃燒材料柔性密封。
5 防火堤內場地地面設計,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難以用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來要求,應分別以下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1)除少數(shù)雨量很少的地區(qū)(年降雨量不大于200mm),或防火堤內降水能很快滲入地下因而不需要設計地面排水坡度外,對于大部分地區(qū),為了排除雨水或消防運行水,堤內均應有不小于0.3%的設計地面坡度;一般地區(qū)堤內地面不做鋪砌,這是為了節(jié)省投資,同時降低場地地面溫度。
2)調研發(fā)現(xiàn),濕陷性比較嚴重的黃土、膨脹土、鹽漬土地區(qū),在降雨或噴淋試水后面產生沉降或膨脹,可能危害油罐和防火堤基礎的穩(wěn)定。故這樣的地區(qū)應采取措施,防治水害。
3)南方地區(qū)雨水充足,四季常青,堤內種植四季常綠,不高于15cm的草皮,既可降低地面溫度又可增加綠化面積,美化環(huán)境。
6 防火堤上應有方便工人進出罐組的踏步,一個罐組踏步數(shù)不應少于2個,且應設在不周邊位置上,是防止火災在風向作用下,便于罐組人員安全脫離火場。隔堤是同一罐組內的間隔,操作人員經常需翻越往來操作,故必須每隔堤均設人行踏步。
6.5.10 油罐罐壁與防火堤內基腳線的間距為罐壁高度的一半是原規(guī)范的規(guī)定,本處不作變動。在山邊的油罐罐壁距挖坡坡腳間距取為3m,一是防止油流從這個方向射流出罐組,安全可以保證。二是3m間距是可以滿足搶修要求。為節(jié)約用地作此規(guī)定。
6.5.11 本條是對防火堤內有效容積的規(guī)定。
1 固定頂油罐,油品裝滿半罐的油罐如果發(fā)生爆炸,大部分是炸開罐頂,因為罐頂強度相對較小,且油氣聚集在液面以上,一旦起火爆炸,掀開罐頂?shù)暮芏啵薜坠薇趧t能保持完好。根據(jù)有關資料介紹,在19起油罐火災導致油罐破壞事故中,有18起是破壞罐頂?shù)?,只有一次爆炸后撕裂罐底的(原因是罐的中心柱與罐底板焊死)。另外在一個罐組內,同時發(fā)生一個以上的油罐破裂事故的幾率極小。因此,規(guī)定油罐組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不小于罐組內一個最大油罐的容積是合適的。
2 浮頂(內浮頂)油罐,因浮船下面基本沒有氣體空間,發(fā)生爆炸的可能性極小,即使爆炸,也只能將浮頂盤掀掉,不會破壞油罐罐體。所以油品流出油罐的可能性也極小,即使有些油品流出,其量也不大。故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對于浮頂油罐來說,規(guī)定不小于最大罐容積的一半是安全合理的。
6.5.2 油品儲罐應分組布置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在同一罐組內,宜布置火災危險性類別相同或相近的儲罐。
2 常壓油品儲罐不應與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凝液儲罐同組布置。
3 沸溢性的油品儲罐,不應與非沸溢性油品儲罐同組布置。
4 地上立式油罐同高位罐、臥式罐不宜布置在同一罐組內。
6.5.3 穩(wěn)定原油、甲B、乙A類油品儲罐宜采用浮頂油罐。不穩(wěn)定原油用的作業(yè)罐應采用固定頂油罐。穩(wěn)定輕烴可根據(jù)相關標準的要求,選用內浮頂罐或壓力儲罐。鋼油罐建造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油罐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6.5.4 油罐組內的油罐總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固定頂油罐組不應大于120000m³。
2 浮頂油罐組不應大于600000m³。
6.5.5 油罐組內的油罐數(shù)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單罐容量不小于1000m³時,不應多于12座。
2 當單罐容量小于1000m³或者僅儲存丙B類油品時,數(shù)量不限。
6.5.6 地上油罐組內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油罐不應超過兩排,但單罐容量小于1000m³的儲存丙B類油品的儲罐不應超過4排。
2 立式油罐排與排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于5m,臥式油罐的排與排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于3m。
6.5.7 油罐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于表6.5.7的規(guī)定。 表6.5.7 油罐之間的防火距離
注:1 淺盤式和浮艙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內浮頂油罐按固定頂油罐確定罐間距。2 表中D為相鄰較大罐的直徑,單罐容積大于1000m³的油罐取直徑或高度的較大值。
3 儲存不同油品的油罐、不同型式的油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應采用較大值。
4 高架(位)罐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0.6m。
5 單罐容量不大于300m³,罐組總容量不大于1500m³的立式油罐間距,可按施工和操作要求確定。
6 丙A類油品固定頂油罐之間的防火距離按0.4D計算大于15m時,最小可取15m。
6.5.8 地上立式油罐組應設防火堤,位于丘陵地區(qū)的油罐組,當有可利用地形條件設置導油溝和事故存油池時可不設防火堤。臥式油罐組應設防護墻。
6.5.9 油罐組防火堤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防火堤應是閉合的,能夠承受所容納油品的靜壓力和地震引起的破壞力,保證其堅固和穩(wěn)定。
2 防火堤應使用不燃燒材料建造,首選土堤,當土源有困難時,可用磚石、鋼筋混凝土等不燃燒材料砌筑,但內側應培土或涂抹有效的防火涂料。土筑防火堤的堤頂寬度不小于0.5m。
3 立式油罐組防火堤的計算高度應保證堤內的有效容積需要。防火堤實際高度應比計算高度高出0.2m。防火堤實際高度不應低于1.0m,且不應高于2.2m(均以防火堤外側路面或地坪算起)。臥式油罐組圍堰高度不應低于0.5m。
4 管道穿越防火堤處,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封實。嚴禁在防火堤上開孔留洞。
5 防火堤內場地可不做鋪砌,但濕陷性黃土、鹽漬土、膨脹土等地區(qū)的罐組內場地應有防止雨水和噴淋水浸害罐基礎的措施。
6 油罐組內場地應有不小于0.5%的地面設計坡度,排雨水管應從防火堤內設計地面以下通向堤外,并應采取排水阻油措施。年降雨量不小于200mm或降雨在24h內可以滲完時,油罐組內可不設雨水排除系統(tǒng)。
7 油罐組防火堤上的人行踏步不應少于兩處,且應處于不同方位。隔堤均應設置人行踏步。
6.5.10 地上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內坡腳線的距離,不應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臥式油罐的罐壁至圍堰內坡腳線的距離,不應小于3m。建在山邊的油罐,靠山的一面,罐壁至挖坡坡腳線距離不得小于3m。
6.5.11 防火堤內有效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對固定頂油罐組,不應小于儲罐組內最大一個儲罐有效容量。
2 對浮頂油罐組,不應小于儲罐組內一個最大罐有效容量的一半。
3 當固定頂和浮頂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組內,防火堤內有效容量應取上兩款規(guī)定的較大者。
6.5.12 立式油罐罐組內隔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防火堤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6.5.13 事故存液池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設有事故存液池的油罐或罐組四周應設導油溝,使溢漏油品能順利地流出罐組并自流入事故存液池內。
2 事故存液池距離儲罐不應小于30m。
3 事故存液池和導油溝距離明火地點不應小于30m。
4 事故存液池應有排水設施。
5事故存液池的容量應符合6.5.11條的規(guī)定。
6.5.14 五級站內,小于等于500m³的丙類油罐,可不設防火堤,但應設高度不低于1.0m的防護墻。
6.5.15 油罐組之間應設置寬度不小于4m的消防車道。受地形條件限制時,兩個罐組防火堤外側坡腳線之間應留有不小于7m的空地。
條文說明
6.5 油罐區(qū)
6.5.1 油罐建成地上式具有施工速度快、施工方便、土方工程量小,因而可以降低工程造價。另外,與之相配套的管線、泵站等也可建成地上式,從而也降低了配套工程建設費,維修管理也方便。但由于地上油罐目標暴露,防護能力差,受溫度影響大,油氣呼吸損耗大,在軍事油庫和戰(zhàn)略儲備油罐等有特殊要求時,可采用覆土式或人工洞式。根據(jù)工藝要求可設置小型地下鋼油罐,如零位油罐。
鋼油罐與非金屬油罐比,具有造價低、施工快、防滲防漏性能好、檢修容易、占地面積小、便于電視觀測及自動化控制,故油罐要求采用鋼油罐。
6.5.2 本條是對油品儲罐分組布置的要求。
1 火災危險性相同或相近的油品儲罐,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火災特點和防護要求,布置在同一個罐組內有利于油罐之間相互調配和采取統(tǒng)一的消防設施,可節(jié)省輸油管道和消防管道,提高土地利用率,也方便了管理。
2 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凝液儲罐是在外界物理條件作用下,由氣態(tài)變成液態(tài)的儲存方式,這樣的儲罐往往是在常溫情況下壓力增大,儲罐處在內壓力較大的狀態(tài)下,儲存物質的閃點低、爆炸下限低。一旦出現(xiàn)事故,就是瞬間的爆炸,而且,除了切斷氣源外還沒有有效的撲救手段,事故危害的距離和范圍都非常大,產生的次生災害嚴重,而無論何種油品儲罐,均為常溫常壓液態(tài)儲存,事故分跑、冒、滴、漏和裂罐起火燃燒,可以有有效的撲救措施,事故的可控制性也較大。在火災危險性質不一樣,事故性質和波及范圍不一樣,消防和撲救措施不相同的這兩種儲罐,是不能同組布置在一起的。
3 沸溢性油品消防時,油品容易從油罐中溢出來,導致火油流散,擴大火災范圍,影響非沸溢油品儲罐的安全,故不宜布置在同一罐組內。
4 地上立式油罐同高位油罐、臥式油罐的罐底標高、管線標高等均不相同,消防要求也不盡相同,放在一個罐組內對操作,管理、設計和施工等都不方便。
6.5.3 穩(wěn)定原油、甲B和乙A類油品采用浮頂油罐儲存。主要是這些油品易揮發(fā),采用浮頂油罐儲存,可以減少油品蒸發(fā)損耗85%以上,從而減少了油氣對空氣的污染,也相對減少了空氣對油品的氧化,既保證了油品的質量,又提高防火安全性。盡管其建設投資較大些,但很快即可收回。不穩(wěn)定原油的作業(yè)罐油液進出頻繁、數(shù)量變化也大,進罐油品的含氣量較高,影響浮盤平穩(wěn)定運行,還有許多作業(yè)操作的需要,往往都用固定頂油罐作為操作設施。
6.5.4 隨著石油工業(yè)的發(fā)展,油罐的單罐容量越來越大、浮頂油罐單罐容量已經達到10×104m³及以上,固定頂油罐也達到了2×104m³,面對日益增大的罐容量和庫容量,參照國內外的大容量油庫設計規(guī)定和經驗,為節(jié)約土地面積,適當加大油罐組內的總容量,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6.5.5 一個油罐組內,油罐座數(shù)越多發(fā)生火災的機會就越多,單罐容量越大,火災損失及危害也越大,為了控制一定的火災范圍和災后的損失,故根據(jù)油罐容量大小規(guī)定了罐組內油罐最多座數(shù)。由于丙B類油品罐不易發(fā)生火災,而罐容小于1000m³時,發(fā)生火災容易撲救,因此,對應這兩種情況下,油罐組內油罐數(shù)量不加限制。
6.5.6 油罐在油罐組內的布置不允許超過兩排,主要是考慮油罐火災時便于消防人員進行撲救操作,因四周都為油罐包圍,給撲救工作帶來較大的困難,同時,火災范圍也容易擴大,次生災害損失也大。
儲存丙B類油品的油罐,除某煉油廠外,其他油庫站場均未發(fā)生過火災事故,單罐容量小于100m³的油罐火災易撲滅,影響面也小,故這種情況的油罐可以布置成不越過4排,以節(jié)省投資和用地。為了火災時撲救操作需要和平時維修檢修的要求,立式油罐排與排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m,臥式油罐排與排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m。
6.5.7 油罐與油罐之間的間距,主要是根據(jù)下列因素確定:
1 油罐組(區(qū))用地約占油庫總面積的3/5~1/2。縮小間距,減少油罐區(qū)占地面積,是縮小站場用地面積的一個重要途徑。節(jié)約用地是基本國策,是制定規(guī)范應首要考慮的主題。按照盡可能節(jié)約用地的原則,在保護安全和生產操作要求前提下,合理確定油罐之間間距是非常必要的。
2 確定油罐間間距的幾個技術要素:
1)油罐著火幾率:根據(jù)調查材料統(tǒng)計,油罐著火幾率很低,年平均著火幾率為0.448‰,而多數(shù)火災事故是因操作時不遵守安全防火規(guī)定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的。絕大多數(shù)站場安全生產幾十年,沒有發(fā)生火災事故。因此,只要遵守各項安全防火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提高管理水平,油罐火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不能因為以前曾發(fā)生過若干次油罐火災事故而增大油罐間距。
2)著火油罐能否引起相鄰油罐爆炸起火,主要決定于油罐周圍的情況,如某煉油廠添加劑車間的20號罐起火、罐底破裂、油品大量流出,周圍又沒有設防火堤,油流到處,一片火海。同時,對火災的撲救又不能短時間奏效,火焰長時間燒烤鄰近油罐,而鄰罐又多為敞口,故而被引燃。而與著火罐相距僅7m的酒精罐,因處在高程較高處,油流不能到達罐前,該罐就沒有引燃起火。再如,上海某廠油罐起火后燒了20min,與其相鄰距離2.3m的油罐也沒有起火。我們認為,著火罐起火后,就對著火罐和鄰近罐進行噴水冷卻,油罐上又裝有阻火器,相鄰油罐是很難引燃的。根據(jù)油罐著火實際情況的調查,可以看出真正由于著火罐烘烤而引燃相鄰油罐的事故很少。因此,相鄰油罐引燃與否是油罐間距考慮的主要問題,但不能因此而無限加大相鄰油罐的間距。
3)油罐消防操作要求:油罐間距要滿足消防操作的要求。即油罐著火后,必須有一個撲救和冷卻的操作場地,其含義有二:一是消防人員用水槍冷卻油罐,水槍噴射仰角一般為50°~60°,故需考慮水槍操作人員到被冷卻油罐的距離:二是要考慮泡沫產生器破壞時,消防人員要有一個往著火罐上掛泡沫鉤管的場地。對于油罐組內常出現(xiàn)的1000~5000m³鋼油罐,按0.6D的間距是可以滿足上述兩項要求的。小于1000m³的鋼油罐,當采用移動式消防冷卻時,油罐間距增加到0.75D。
4)我國當前有許多站場在布置罐組內油罐時,大都采用0.5~0.7D的間距,經過幾十年的時間考驗沒有出現(xiàn)過問題,足以證明本條規(guī)定間距是有事實根據(jù)的。
5)浮頂油罐幾乎沒有氣體空間,散發(fā)油氣很少,發(fā)生火災的可能性很小,即使發(fā)生火災,也只在浮盤的周圍小范圍內燃燒,比較易于撲滅,也不需要冷卻相鄰油罐,其間距更可縮小,故定為0.4D。
3 國外標準規(guī)范對油罐防火間距的要求:
1)美國防火協(xié)會標準《易燃與可燃液體規(guī)范》NFPA 30(2000版)的要求見表1。 表1 最小罐間距
注:以下有兩種情況例外:1 單個容量不超過477m³的原油罐,如位于孤立地區(qū)的采油設施中,其間距不需要大于 0.9m。
2 僅儲存ⅢB級液體的儲罐,假如它們不位于儲存Ⅰ級或Ⅱ級液體儲罐的同一防火堤或排液通道中,其間距不需要大于0.9m。
美國NFPA 30規(guī)范按閃點劃分液體的火災危險性等級,Ⅰ級——閃點<37.8℃,Ⅱ級——閃點≥37.8℃到<60℃,ⅢA級——閃點≥60℃至<93℃,ⅢB級——閃點≥93℃。
2)原蘇聯(lián)標準《石油和石油制品倉庫設計標準》1970年版規(guī)定,浮頂罐或浮船罐罐組總容積不應超過120000m³,浮頂罐間距為0.5D,但不大于20m;浮船罐的間距為0.65D,但不大于30m。固定頂罐罐組總容量在儲存易燃液體(閃點≤45℃)時不應超過80000m³,罐間距為0.75D,但不小于30m;在儲存可燃液體(閃點>45℃)時不應超過120000m³罐間距為0.5D,但不大于20m。
原蘇聯(lián)標準《石油和石油產品倉庫防火規(guī)范》CHNΠ2.11.03-93對油罐組總容量、單罐容量和罐間距的規(guī)定見表2。 表2 地上罐組的總容積和同一罐組罐之間的距離
罐組總容量不超過4000m³,單罐容量不大于400m³的一組小罐,罐間距不做規(guī)定。3)英國石油學會(IP)石油安全規(guī)范第2部分《分配油庫的設計、建造和操作》(1998版)規(guī)定:
a 固定頂罐罐組總容量不應超過60000m³,罐間距為0.5D,但不小于10m,不需要超過15m;浮頂油罐灌組總容量不超過120000m³,灌徑等于或小于45m時罐間距10m,罐徑大于45m時罐間距15m。
b 罐組總容量不超過8000m³,罐直徑不大于10m和高度不大于14m的一組小罐,罐間距只需按建造和操作方便確定。
6.5.8 地上油罐組內油罐一旦發(fā)生破裂,爆炸事故,油品會流出油罐以外,如果沒有防火堤油品就到處流淌,必須筑堤以限制油品的流淌范圍。但位于山丘地區(qū)的油罐組,當有地形條件的地方,可設導油溝加存油池的設施來代替防火堤的作用。臥式油罐組,因單罐容量小,只設圍堰,保證安全即可。
6.5.9 本條是對油罐組防火堤設置的要求。
1 防火堤的閉合密封要求,是對防火堤的功能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必須滿足,否則就失去了防火堤的作用。防火堤的建造除了密封以外,還應是堅固和穩(wěn)定的,能經得住油品靜壓力和地震作用力的破壞,應經過受力計算,提出構造要求,保證堅固穩(wěn)定。
2 油罐發(fā)生火災時,火場溫度能達到1000℃以上。防火堤和隔堤只有采用非燃燒材料建造并滿足耐火極限4h的要求,才能抵抗這種高溫的燒烤,給消防撲救贏得時間。能滿足上述要求的材料中,土筑堤是最好的,應為首選。但往往有許多地方土源困難,土堤占地多且維護工作量大,故可采用磚、石、鋼筋混凝土等材料筑造防火堤,為保護耐火極限4h,這些材料筑成堤的內表面應培土或涂抹有效的耐火涂料。
3 立式油罐組的防火堤堤高上限規(guī)定為2.20m,比原規(guī)范增加了0.2m,主要是考慮當前單罐容積越來越大,罐區(qū)占地面積急劇增加。為此,在基本滿足消防人員操作視野要求的前提下,適當提高防火堤高度,在同樣占地面積情況下,增大了防火堤的有效容積,對節(jié)約用地是大有意義。防火堤的下限高度規(guī)定為1m,是為了掩護消防人員操作受不到熱輻射的傷害,另一方面也限制罐組占地過大的現(xiàn)象發(fā)生。
4 管道穿越防火堤堤身一般是不允許的,必須穿越時,需事先預埋套管,套管與堤身是嚴密結合的構造,穿越管道從套管內伸入需設托架,其與套管之間,應采用非燃燒材料柔性密封。
5 防火堤內場地地面設計,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難以用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來要求,應分別以下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1)除少數(shù)雨量很少的地區(qū)(年降雨量不大于200mm),或防火堤內降水能很快滲入地下因而不需要設計地面排水坡度外,對于大部分地區(qū),為了排除雨水或消防運行水,堤內均應有不小于0.3%的設計地面坡度;一般地區(qū)堤內地面不做鋪砌,這是為了節(jié)省投資,同時降低場地地面溫度。
2)調研發(fā)現(xiàn),濕陷性比較嚴重的黃土、膨脹土、鹽漬土地區(qū),在降雨或噴淋試水后面產生沉降或膨脹,可能危害油罐和防火堤基礎的穩(wěn)定。故這樣的地區(qū)應采取措施,防治水害。
3)南方地區(qū)雨水充足,四季常青,堤內種植四季常綠,不高于15cm的草皮,既可降低地面溫度又可增加綠化面積,美化環(huán)境。
6 防火堤上應有方便工人進出罐組的踏步,一個罐組踏步數(shù)不應少于2個,且應設在不周邊位置上,是防止火災在風向作用下,便于罐組人員安全脫離火場。隔堤是同一罐組內的間隔,操作人員經常需翻越往來操作,故必須每隔堤均設人行踏步。
6.5.10 油罐罐壁與防火堤內基腳線的間距為罐壁高度的一半是原規(guī)范的規(guī)定,本處不作變動。在山邊的油罐罐壁距挖坡坡腳間距取為3m,一是防止油流從這個方向射流出罐組,安全可以保證。二是3m間距是可以滿足搶修要求。為節(jié)約用地作此規(guī)定。
6.5.11 本條是對防火堤內有效容積的規(guī)定。
1 固定頂油罐,油品裝滿半罐的油罐如果發(fā)生爆炸,大部分是炸開罐頂,因為罐頂強度相對較小,且油氣聚集在液面以上,一旦起火爆炸,掀開罐頂?shù)暮芏啵薜坠薇趧t能保持完好。根據(jù)有關資料介紹,在19起油罐火災導致油罐破壞事故中,有18起是破壞罐頂?shù)?,只有一次爆炸后撕裂罐底的(原因是罐的中心柱與罐底板焊死)。另外在一個罐組內,同時發(fā)生一個以上的油罐破裂事故的幾率極小。因此,規(guī)定油罐組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不小于罐組內一個最大油罐的容積是合適的。
2 浮頂(內浮頂)油罐,因浮船下面基本沒有氣體空間,發(fā)生爆炸的可能性極小,即使爆炸,也只能將浮頂盤掀掉,不會破壞油罐罐體。所以油品流出油罐的可能性也極小,即使有些油品流出,其量也不大。故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對于浮頂油罐來說,規(guī)定不小于最大罐容積的一半是安全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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