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試驗程序見表4。
表4
6.1.2 試驗樣品為12只,并在試驗前予以編號。
6.1.3 如在有關條文中沒有說明,則各項試驗均在下述大氣條件下進行:
溫度:15°C~35°C; 濕度:30%RH~70%RH之間的某一恒定值±10%RH; 大氣壓力:86kPa~106kPa。 6.1.4 如在有關條文中沒有說明時,各項試驗數(shù)據(jù)的容差均為±5%。 6.1.5 探測器在試驗前均應進行外觀檢查,符合下述要求時方可進行試驗。 a) 文字、符號和標志清晰齊全; b) 表面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xiàn)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 c) 緊固部位無松動。 6.1.6 試驗氣體配氣精度 配制試驗氣體所用的可燃氣體純度應不低于99.5%,配制試驗氣體所用空氣應為不含灰塵、油質(zhì)的新鮮空氣,配氣濕度應符合正常濕度條件,配氣誤差應不大于報警設定值的±2%。 6.1.7 探測器標定 試驗前,應按產(chǎn)品說明書對探測器的報警點按報警設定值進行標定,并進行復驗確認。此后不再進行標定。允許使用校驗罩標定探測器。 6.1.8 探測器調(diào)零 試驗前,首先對探測器預熱1 h(或按產(chǎn)品說明書規(guī)定時間進行),然后再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調(diào)零,試驗開始后不再調(diào)零(個別試驗有特殊要求時除外)。
6.1.2 試驗樣品為12只,并在試驗前予以編號。
6.1.3 如在有關條文中沒有說明,則各項試驗均在下述大氣條件下進行:溫度:15°C~35°C; 濕度:30%RH~70%RH之間的某一恒定值±10%RH; 大氣壓力:86kPa~106kPa。 6.1.4 如在有關條文中沒有說明時,各項試驗數(shù)據(jù)的容差均為±5%。 6.1.5 探測器在試驗前均應進行外觀檢查,符合下述要求時方可進行試驗。 a) 文字、符號和標志清晰齊全; b) 表面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xiàn)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 c) 緊固部位無松動。 6.1.6 試驗氣體配氣精度 配制試驗氣體所用的可燃氣體純度應不低于99.5%,配制試驗氣體所用空氣應為不含灰塵、油質(zhì)的新鮮空氣,配氣濕度應符合正常濕度條件,配氣誤差應不大于報警設定值的±2%。 6.1.7 探測器標定 試驗前,應按產(chǎn)品說明書對探測器的報警點按報警設定值進行標定,并進行復驗確認。此后不再進行標定。允許使用校驗罩標定探測器。 6.1.8 探測器調(diào)零 試驗前,首先對探測器預熱1 h(或按產(chǎn)品說明書規(guī)定時間進行),然后再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調(diào)零,試驗開始后不再調(diào)零(個別試驗有特殊要求時除外)。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
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