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火災光警報器應設置在每個樓層的樓梯口、消防電梯前室、建筑內部拐角等處的明顯部位,且不宜與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燈具設置在同一面墻上。
6.5.2 每個報警區(qū)域內應均勻設置火災警報器,其聲壓級不應小于 60dB ;在環(huán)境噪聲大于 60dB 的場所,其聲壓級應高于背景噪聲 15dB 。
6.5.3 當火災警報器采用壁掛方式安裝時,底邊距地面高度應大于 2.2m 。
條文說明
6.5 火災警報器的設置
6.5.1 本條規(guī)定了在建筑中設置火災報警報器的要求及各樓層設置光警報器時的安裝位置。不宜與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燈具設置在同一面墻上的規(guī)定,是考慮光警報器不能影響疏散設施的有效性。
6.5.2 本條規(guī)定了建筑中設置的火災警報器的聲壓等級要求。這樣便于在各個報警區(qū)域內能聽到警報信號聲,以滿足告知所有人員發(fā)生火災的要求。
本條是保證火災警報信息有效傳遞的基本技術要求,所以將本條確定為強制性條文。
6.5.3 本條規(guī)定了火災警報器安裝的高度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
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