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獨立設置在每戶內(nèi),且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操作的部位。當采用壁掛方式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高度宜為 1.3m~1.5m 。
7.4.2 具有可視對講功能的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宜設置在進戶門附近。
條文說明
7.4 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設置
7.4.1 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應設置在住宅內(nèi)比較明顯的部位,且應保證操作的方便。
7.4.2 具有可視對講功能的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可以與可視對講系統(tǒng)結合使用,也可以與防盜系統(tǒng)結合使用,設置在門口處時,方便布防和撤防。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
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