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計時器
計時器24h誤差應在±5s以內(nèi),分辨率1s以內(nèi)。
4.2 天平
天平量程不小于2kg,精度為±1g。
4.3 風速儀
風速儀精度不低于0.1m/s。
4.4 熱通量計
熱通量計測試范圍0kW/m2〜20 kW/m2,精度不低于5%。 4.5 烘箱
烘箱測溫范圍應不低于200°C,精度±2°C。
4.6 溫濕度計
溫濕度計精度不低于溫度±1°C、相對濕度±5%。
4.7 試樣支架
試樣支架用于支撐試樣,可根據(jù)屋頂坡度調(diào)節(jié)試樣角度,并能固定試樣。
4.8 校準板
校準板由尺寸為1200mmX2000mmX12mm、密度為900kg/m3±100kg/m3的硅鈣板制成,表面應光滑。 4.9 火源A
火源A由刨花和金屬框構(gòu)成。將刨花裝入金屬框,金屬框采用直徑為3mm的鋼絲制成,金屬網(wǎng)格尺寸為50mmX50mm。金屬框上部和底部敞開,每個角配有1條伸出長度為10mm的支腳。金屬框的整體尺寸應為300mmX300mm,深200mm(見圖1)。創(chuàng)花由軟木材(如云杉、松樹或杉木)加工而成,其寬度約2mm,厚度0.2mm〜0.3mm。
4.10 火源B
火源B由兩個木塊構(gòu)成。試驗木塊以標稱尺寸40mmX40mmX40mm的櫸木制作而成。木塊頂面和底面中心,用鋸子鋸成寬3mm,深為木塊高度一半的鋸槽,相對面的鋸槽應互為直角(見圖2)。
制好的木塊在溫度為40°C-50°C的條件下放置至少24h,試驗時質(zhì)量應為33g±5g。
4.11 火源C
火源C由兩個木垛構(gòu)成。試驗木垛以標稱尺寸為19mmX19mmX150mm的櫸木木條制作而成。木垛整體尺寸為150mmX150mm、高57mm,共3層,每層由6根木條構(gòu)成,相鄰兩層的木條互為直角,木頭間以相同的間距通過輕質(zhì)鋼釘固定制作而成(見圖3)。
制好的木垛在溫度為40°C-50°C的條件下放置至少24h,試驗時質(zhì)量應為550g±50g。
4.12 鼓風裝置
鼓風裝置應能調(diào)節(jié)風速,并滿足7.4.2.2的要求。鼓風裝置風管出口的最小尺寸為250mm高,1000mm寬,風管的最小長度為1200mm,應在風管中設(shè)置混流片以避免出現(xiàn)空氣紊流。
4.13 輻射板
輻射板用于在試樣表面提供輻射熱,其尺寸為(600±10)mmX(600±10)mm。試驗時輻射板應平行于試樣表面,且與試樣的垂直距離為500mm±10mm。 試驗時通入甲烷(或丙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點燃后在試樣表面應能提供滿足7.5.2.3規(guī)定的熱輻射通量。
4.14 點火裝置
點火裝置由支架和點火器構(gòu)成。應采用氣體燃燒器點燃木塊或木垛,點火時木塊或木垛應被包圍在火焰中。應避免周圍氣流的影響,在燃燒器上方60mm±5mm處火焰溫度應為900°C±50°C。應有相應的支撐架,在點火階段可將木塊或木垛支撐在燃燒器上方60mm±5mm的位置。圖4為點火裝置示例圖。
計時器24h誤差應在±5s以內(nèi),分辨率1s以內(nèi)。
4.2 天平
天平量程不小于2kg,精度為±1g。
4.3 風速儀
風速儀精度不低于0.1m/s。
4.4 熱通量計
熱通量計測試范圍0kW/m2〜20 kW/m2,精度不低于5%。 4.5 烘箱
烘箱測溫范圍應不低于200°C,精度±2°C。
4.6 溫濕度計
溫濕度計精度不低于溫度±1°C、相對濕度±5%。
4.7 試樣支架
試樣支架用于支撐試樣,可根據(jù)屋頂坡度調(diào)節(jié)試樣角度,并能固定試樣。
4.8 校準板
校準板由尺寸為1200mmX2000mmX12mm、密度為900kg/m3±100kg/m3的硅鈣板制成,表面應光滑。 4.9 火源A
火源A由刨花和金屬框構(gòu)成。將刨花裝入金屬框,金屬框采用直徑為3mm的鋼絲制成,金屬網(wǎng)格尺寸為50mmX50mm。金屬框上部和底部敞開,每個角配有1條伸出長度為10mm的支腳。金屬框的整體尺寸應為300mmX300mm,深200mm(見圖1)。創(chuàng)花由軟木材(如云杉、松樹或杉木)加工而成,其寬度約2mm,厚度0.2mm〜0.3mm。
4.10 火源B火源B由兩個木塊構(gòu)成。試驗木塊以標稱尺寸40mmX40mmX40mm的櫸木制作而成。木塊頂面和底面中心,用鋸子鋸成寬3mm,深為木塊高度一半的鋸槽,相對面的鋸槽應互為直角(見圖2)。
制好的木塊在溫度為40°C-50°C的條件下放置至少24h,試驗時質(zhì)量應為33g±5g。
4.11 火源C火源C由兩個木垛構(gòu)成。試驗木垛以標稱尺寸為19mmX19mmX150mm的櫸木木條制作而成。木垛整體尺寸為150mmX150mm、高57mm,共3層,每層由6根木條構(gòu)成,相鄰兩層的木條互為直角,木頭間以相同的間距通過輕質(zhì)鋼釘固定制作而成(見圖3)。
制好的木垛在溫度為40°C-50°C的條件下放置至少24h,試驗時質(zhì)量應為550g±50g。
4.12 鼓風裝置鼓風裝置應能調(diào)節(jié)風速,并滿足7.4.2.2的要求。鼓風裝置風管出口的最小尺寸為250mm高,1000mm寬,風管的最小長度為1200mm,應在風管中設(shè)置混流片以避免出現(xiàn)空氣紊流。
4.13 輻射板
輻射板用于在試樣表面提供輻射熱,其尺寸為(600±10)mmX(600±10)mm。試驗時輻射板應平行于試樣表面,且與試樣的垂直距離為500mm±10mm。 試驗時通入甲烷(或丙烷)與空氣的混合氣,點燃后在試樣表面應能提供滿足7.5.2.3規(guī)定的熱輻射通量。
4.14 點火裝置
點火裝置由支架和點火器構(gòu)成。應采用氣體燃燒器點燃木塊或木垛,點火時木塊或木垛應被包圍在火焰中。應避免周圍氣流的影響,在燃燒器上方60mm±5mm處火焰溫度應為900°C±50°C。應有相應的支撐架,在點火階段可將木塊或木垛支撐在燃燒器上方60mm±5mm的位置。圖4為點火裝置示例圖。



住宅設(shè)計規(guī)范 GB5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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