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實心砌體結構地下工程滲漏治理宜根據(jù)滲漏部位、滲漏現(xiàn)象選用表6.1.1中所列的技術措施。
表6.1.1 實心砌體結構地下工程滲漏治理的技術措施

注:●——宜選,○——可選,×——不可選
6.1.2 實心砌體結構地下工程滲漏治理后宜在背水面形成完整的防水層。
條文說明
6.1 一般規(guī)定
6.1.1 砌體結構地下工程的特點是砌體的密實性較差、砌體接縫多、土程埋深淺、承受的地下水壓力較小。一般來說,通過抹壓(嵌填)速凝無機防水堵漏材料即可達到止水的目的,為保證工程質量,按照“多道設防”的要求,還應設置剛性防水層。管根及預埋件根部等接縫處宜進行嵌縫處理。
6.1.2 由于砌體結構地下工程固有的特點,很多場合下,這類地下工程在建造過程中并未設計防水層。如果不在滲漏治理后形成完整的防水層,則很有可能出現(xiàn)之前未出現(xiàn)滲漏的地方在滲漏治理后發(fā)生滲漏。為避免出現(xiàn)這種情況,宜在治理后在背水面形成完整的防水層。


鋼結構防火涂料 GB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