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
6.2.15 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探測器的光束軸線至頂棚的垂直距離宜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過20m。
2 相鄰兩組探測器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14m,探測器至側墻水平距離不應大于7m,且不應小于0.5m,探測器的發(fā)射器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00m。
3 探測器應設置在固定結構上。
4 探測器的設置應保證其接收端避開日光和人工光源直接照射。
5 選擇反射式探測器時,應保證在反射板與探測器間任何部位進行模擬試驗時,探測器均能正確響應。
條文說明(部分摘錄)
6.2.15 本條規(guī)定根據我國工程實踐經驗制定。
1 一般情況下,當頂棚高度不大于5m時,探測器的紅外光束軸線至頂棚的垂直距離為0.3m;當頂棚高度為10m~20m時,光束軸線至頂棚的垂直距離可為1.0m。
2 相鄰兩組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14m。探測器至側墻水平距離不應大于7m且不應小于0.5m。超過規(guī)定距離探測煙的效果很差。探測器的發(fā)射器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00m,是為了保證探測器靈敏度,也是為了防止建筑位移使探測器產生誤報。見圖7(略)。
3 探測器位置的變化將直接影響探測器的正常運行及探測,因此探測器應安裝在固定的結構上,同時應考慮鋼結構等建筑結構位移對探測器運行的影響。
4 探測器的工作原理決定了日光和人工光源對接收端的直接照射會影響探測器的正常運行甚至導致探測器的誤報警。
5 工程實踐表明如果反射式探測器的靈敏度或報警設定值設置不合理,在探測器接收端快速出現高濃度的煙霧粒子的擴散,可能導致探測器不報火警,而直接做出遮擋故障的判斷,從而造成探測器的漏報。因此,在實際工程中發(fā)射端和接收端均應進行模擬試驗,對探測器的響應進行驗證。

注:相鄰兩組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水平距離1m≤d≤14m。 提示
探測器的發(fā)射器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為10m~100m(條文解釋中的1m改為10m)。
6.2.15 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探測器的光束軸線至頂棚的垂直距離宜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過20m。
2 相鄰兩組探測器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14m,探測器至側墻水平距離不應大于7m,且不應小于0.5m,探測器的發(fā)射器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00m。
3 探測器應設置在固定結構上。
4 探測器的設置應保證其接收端避開日光和人工光源直接照射。
5 選擇反射式探測器時,應保證在反射板與探測器間任何部位進行模擬試驗時,探測器均能正確響應。
條文說明(部分摘錄)
6.2.15 本條規(guī)定根據我國工程實踐經驗制定。
1 一般情況下,當頂棚高度不大于5m時,探測器的紅外光束軸線至頂棚的垂直距離為0.3m;當頂棚高度為10m~20m時,光束軸線至頂棚的垂直距離可為1.0m。
2 相鄰兩組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14m。探測器至側墻水平距離不應大于7m且不應小于0.5m。超過規(guī)定距離探測煙的效果很差。探測器的發(fā)射器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00m,是為了保證探測器靈敏度,也是為了防止建筑位移使探測器產生誤報。見圖7(略)。
3 探測器位置的變化將直接影響探測器的正常運行及探測,因此探測器應安裝在固定的結構上,同時應考慮鋼結構等建筑結構位移對探測器運行的影響。
4 探測器的工作原理決定了日光和人工光源對接收端的直接照射會影響探測器的正常運行甚至導致探測器的誤報警。
5 工程實踐表明如果反射式探測器的靈敏度或報警設定值設置不合理,在探測器接收端快速出現高濃度的煙霧粒子的擴散,可能導致探測器不報火警,而直接做出遮擋故障的判斷,從而造成探測器的漏報。因此,在實際工程中發(fā)射端和接收端均應進行模擬試驗,對探測器的響應進行驗證。


注:相鄰兩組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的水平距離1m≤d≤14m。 提示
探測器的發(fā)射器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為10m~100m(條文解釋中的1m改為10m)。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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