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
7.5.1 住宅建筑公共部位設置的火災聲警報器應具有語音功能,且應能接受聯(lián)動控制或由手動火災報警按鈕信號直接控制發(fā)出警報。
7.5.2 每臺警報器覆蓋的樓層不應超過3層,且首層明顯部位應設置用于直接啟動火災聲警報器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條文說明(省略)
注:
1.當一棟住宅建筑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按C類系統(tǒng)進行設計時,全樓火災警報器的設計可參考本圖。B類系統(tǒng)中的控制中心監(jiān)控設備無法直接驅動火災警報器時,B類系統(tǒng)的火災警報器的設計也可參考本圖。
2.圖示中的火災警報器每三層設置一個,全樓火災警報器可由設置于本樓首層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或由任一住戶的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啟動。
3.本方案說明:
1)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無源常開接點與繼電器常開觸點并聯(lián)后,與火災警報器線路連接。繼電器線圈接至各層端子箱,端子箱出線接至每層各戶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輸出接點(此接點在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報警后由常開變?yōu)殚]合)。
2)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被按下或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報警(輸出接點閉合,繼電器線圈通電后常開觸點吸合)之后,全樓火災警報器通電啟動。
3)圖示中的火災警報器具有語音功能。
4)系統(tǒng)的24V電源引自建筑物公共部位,與系統(tǒng)一起設計。
5)24V電源容量及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觸點容量應滿足全樓火災警報器同時工作的需要。
提示 1.條文中火災聲警報器的說明見本圖集第54頁提示。
2.帶語音功能的火災警報器不能取代消防應急廣播的作用;但如果設置了消防應急廣播,則火災警報器可不帶語音功能。
7.5.1 住宅建筑公共部位設置的火災聲警報器應具有語音功能,且應能接受聯(lián)動控制或由手動火災報警按鈕信號直接控制發(fā)出警報。
7.5.2 每臺警報器覆蓋的樓層不應超過3層,且首層明顯部位應設置用于直接啟動火災聲警報器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條文說明(省略)

注:1.當一棟住宅建筑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按C類系統(tǒng)進行設計時,全樓火災警報器的設計可參考本圖。B類系統(tǒng)中的控制中心監(jiān)控設備無法直接驅動火災警報器時,B類系統(tǒng)的火災警報器的設計也可參考本圖。
2.圖示中的火災警報器每三層設置一個,全樓火災警報器可由設置于本樓首層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或由任一住戶的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啟動。
3.本方案說明:
1)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無源常開接點與繼電器常開觸點并聯(lián)后,與火災警報器線路連接。繼電器線圈接至各層端子箱,端子箱出線接至每層各戶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輸出接點(此接點在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報警后由常開變?yōu)殚]合)。
2)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被按下或家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報警(輸出接點閉合,繼電器線圈通電后常開觸點吸合)之后,全樓火災警報器通電啟動。
3)圖示中的火災警報器具有語音功能。
4)系統(tǒng)的24V電源引自建筑物公共部位,與系統(tǒng)一起設計。
5)24V電源容量及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觸點容量應滿足全樓火災警報器同時工作的需要。
提示 1.條文中火災聲警報器的說明見本圖集第54頁提示。
2.帶語音功能的火災警報器不能取代消防應急廣播的作用;但如果設置了消防應急廣播,則火災警報器可不帶語音功能。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