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項目
4.10.1 電氣設備接地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所有電氣設備及導管、線槽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均必須可靠接地(PE);
2. 接地支線應分別直接接至接地干線接線柱上,不得互相連接后再接地。
4.10.2 導體之間和導體對地之間的絕緣電阻必須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 動力電路和電氣安全裝置電路:0.5MΩ;
2. 其他電路(控制、照明、信號等):0.25MΩ。
一般項目
4.10.3 主電源開關不應切斷下列供電電路:
1. 轎廂照明和通風;
2. 機房和滑輪間照明;
3. 機房、轎頂和底坑的電源插座;
4. 井道照明;
5. 報警裝置。
4.10.4 機房和井道內(nèi)應按產(chǎn)品要求配線。軟線和無護套電纜應在導管、線槽或能確保起到等效防護作用的裝置中使用。護套電纜和橡套軟電纜可明敷于井道或機房內(nèi)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面。
4.10.5 導管、線槽的敷設應整齊牢固。線槽內(nèi)導線總面積不應大于線槽凈面積60%;導管內(nèi)導線總面積不應大于導管內(nèi)凈面積40%;軟管固定間距不應大于1m,端頭固定間距不應大于0.1m。
4.10.6 接地支線應采用黃綠相間的絕緣導線。
4.10.7 控制柜(屏)的安裝位置應符合電梯土建布置圖中的要求。


室內(nèi)消火栓 GB3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