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項目
4.1.1 隨機文件必須包括下列資料:
1. 土建布置圖;
2. 產(chǎn)品出廠合格證;
3. 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的型式試驗證書復印件。
一般項目
4.1.2 隨機文件還應包括下列資料:
1. 裝箱單;
2. 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
3. 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原理圖。
4.1.3 設備零部件應與裝箱單內(nèi)容相符。
4.1.4 設備外觀不應存在明顯的損壞。
4.1.1 隨機文件必須包括下列資料:
1. 土建布置圖;
2. 產(chǎn)品出廠合格證;
3. 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的型式試驗證書復印件。
4.1.2 隨機文件還應包括下列資料:
1. 裝箱單;
2. 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
3. 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原理圖。
4.1.3 設備零部件應與裝箱單內(nèi)容相符。
4.1.4 設備外觀不應存在明顯的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