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性能目標 細水霧系統(tǒng)的消防性能目標至少包括以下三點之一:
1) 控火
2) 抑火
3) 滅火
8.3.1.1 控火 控火可以用以下三種方式來衡量:
1) 降低了(建筑)結構的受熱,其主要目的是維持建筑結構的完整性(例如,防止轟然)。
2) 減少對人員的威脅,其主要目的是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
3) 降低與火有關的特性,如熱釋放速率,火勢增長速率或向附近物體的蔓延。
8.3.1.2 抑火 抑火是通過噴射足夠的細水霧迅速降低熱釋放速率,并防止其復燃。
8.3.1.3 滅火 滅火是完全地抑制火勢,直至完全沒有燃燒著的可燃物。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