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路側綠帶應根據(jù)相鄰用地性質、防護和景觀要求進行設計,并應保持在路段內的連續(xù)與完整的景觀效果。
4.3.2 路側綠帶寬度大于8m時,可設計成開放式綠地。開放式綠地中,綠化用地面積不得小于該段綠帶總面積的70%。路側綠帶與毗鄰的其他綠地一起辟為街旁游園時,其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公園設計規(guī)范》(CJJ48)的規(guī)定。
4.3.3 瀕臨江、河、湖、海等水體的路側綠地,應結合水面與岸線地形設計成濱水綠帶。濱水綠帶的綠化應在道路和水面之間留出透景線。
4.3.4 道路護坡綠化應結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緣植物。
條文說明
4.3 路側綠帶設計
4.3.1 路側綠帶是道路綠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路側綠帶與沿路的用地性質或建筑物關系密切,有些建筑要求綠化襯托;有些建筑要求綠化防護;有些建筑需要在綠化帶中留出入口。因此,路側綠帶設計要兼顧街景與沿街建筑需要,應在整體上保持綠帶連續(xù)、完整、景觀統(tǒng)一。
4.3.2 路側綠帶寬度在8m以上時,內部鋪設游步道后,仍能留有一定寬度的綠化用地,而不影響綠帶的綠化效果。因此,可以設計成開放式綠地,方便行人進入游覽休息,,提高綠地的功能作用。開放式綠地中綠化用地面積不得小于70%的規(guī)定是參照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公園設計規(guī)范》(CJJ48—92)制定的。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