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 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建筑工程給水排水專業(yè)設計文件應包括圖紙目錄、施工圖設計說明、設計圖紙、主要設備器材表、計算書。
4.6.2 圖紙目錄。先列新繪制圖紙,后列選用的標準圖或重復利用圖。
4.6.3 設計總說明。
1 設計總說明。
1)設計依據(jù)簡述。
a)已批準的初步設計(或方案設計)文件(注明文號);
b)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和設計任務書;
c)本專業(yè)設計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
d)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條件或設計依據(jù)的市政條件;
e)建筑和有關專業(yè)提供的條件圖和有關資料。
2)工程概況。內(nèi)容同初步設計;
3)設計范圍。同初步設計;
4)給排水系統(tǒng)概況。主要的技術指標(如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時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最高日排水量、設計小時熱水用水量及耗熱量、循環(huán)冷卻水量,各消防系統(tǒng)的設計參數(shù)及消防總用水量等)、控制方法;有大型的凈化處理廠(站)或復雜的工藝流程時,還應有運轉和操作說明;
5)說明主要設備、器材、管材、閥門等的選型;
6)說明管道敷設、設備、管道基礎,管道支吊架及支座(滑動、固定),管道支墩、管道伸縮器,管道、設備的防腐蝕、防凍和防結露、保溫,系統(tǒng)工作壓力,管道、設備的試壓和沖洗等;
7)說明節(jié)水、節(jié)能、減排等技術要求;
8)凡不能用圖示表達的施工要求,均應以設計說明表述;
9)有特殊需要說明的可分列在有關圖紙上。
2 圖例。
4.6.4 建筑室外給水排水總平面圖。
1 繪制各建筑物的外形、名稱、位置、標高、道路及其主要控制點坐標、標高、坡向、指北針(或風玫瑰圖)、比例。
2 繪制全部給排水管網(wǎng)及構筑物的位置(或坐標、或定位尺寸);構筑物的主要尺寸及詳圖索引號。
3 對較復雜工程,應將給水、排水(雨水、污廢水)總平面圖分開繪制,以便于施工(簡單工程可繪在一張圖上)。
4 給水管注明管徑、埋設深度或敷設的標高,宜標注管道長度,并繪制節(jié)點圖,注明節(jié)點結構、閘門井、消火栓井、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等尺寸、編號及引用詳圖(—般工程給水管線可不繪節(jié)點圖)。
5 排水管標注檢查井編號和水流坡向,并標注管道接口處市政管網(wǎng)的位置、標高、管徑、水流坡向。
4.6.5 室外排水管道高程表或縱斷面圖。
1 排水管道繪制高程表,將排水管道的檢查井編號、井距、管徑、坡度、設計地面標高、管內(nèi)底標高、管道埋深等寫在表內(nèi)。簡單的工程,可將上述內(nèi)容(管道埋深除外)直接標注在平面圖上,不列表。
2 對地形復雜的排水管道以及管道交叉較多的給排水管道,宜繪制管道縱斷面圖,圖中應表示出檢查井編號、井距、管徑、坡度、設計地面標高、管道標高(給水管道標注管中心,排水管道標注管內(nèi)底)、管道埋深、管材、接口型式、管道基礎、管道平面示意,并標出交叉管的管徑、位置、標高;縱斷面圖比例宜為豎向1:100(或1:50,1:200),橫向1:500(或與總平面圖的比例一致)。
4.6.6 水源取水工程總平面圖。繪出地表水或地下水取水工程區(qū)域內(nèi)的地形等高線、取水頭部、取水管井(滲渠)、吸水管線(自流管)、集水井、取水泵房、棧橋、轉換閘門及相應的輔助建筑物、道路的平面位置、尺寸、坐標,管道的管徑、長度、方位等,并列出建筑物、構筑物一覽表。
4.6.7 水源取水工程工藝流程斷面圖(或剖面圖)。一般工程可與總平面圖合并繪在一張圖上,較大且復雜的工程應單獨繪制。圖中標明工藝流程中各構筑物及其水位標高關系。
4.6.8 水源取水頭部(取水口)、取水管井(滲渠)平、剖面及詳圖。
1 繪制取水頭部所在位置及相關河流、岸邊的地形平面布置,圖中標明河流、岸邊與總體建筑物的坐標、標高、方位等。
2 繪出取水管井(滲渠)所在位置及組成形式,圖中標明各建筑物、構筑物坐標、標高、方位等。
3 詳圖應詳細標注各部分尺寸、構造、管徑及引用詳圖等。
4.6.9 水源取水泵房平、剖面及詳圖。繪出各種設備基礎尺寸(包括地腳螺栓孔位置、尺寸),相應的管道、閥門,管件、附件、儀表、配電、起吊設備的相關位置、尺寸、標高等,列出主要設備器材表。
4.6.10 其他建筑建筑物、構筑物平面、剖面及詳圖。內(nèi)容包括集水井、計量設備、轉換閘門井等。
4.6.11 輸水管線圖。在帶狀地形圖(或其他地形圖)上繪制出管線及附屬設備、閘門等的平面位置、尺寸,圖中注明管徑、管長、標高及坐標、方位。是否需要另繪管道縱斷面圖,視工程地形復雜程度而定。
4.6.12 給水凈化處理廠(站)總平面布置圖及工藝流程斷面圖。
1 繪出各建筑物、構筑物的平面位置、道路、標高、坐標,連接各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各種管道、管徑、閘門井、檢查井、堆放藥物、濾料等堆放場的平面位置、尺寸。
2 工藝流程斷面圖,圖中標明工藝流程中各構筑物及其水位標高關系。
4.6.13 各凈化建筑物、構筑物平、剖面及詳圖。分別繪制各建筑物、構筑物的平、剖面及詳圖,圖中表示出工藝設備布置、各細部尺寸、標高、構造、管徑及管道穿池壁預埋管管徑或加套管的尺寸、位置、結構形式和引用詳圖。
4.6.14 水泵房平面、剖面圖。
注:一般指利用城市給水管網(wǎng)供水壓力不足時設計的加壓泵房,凈水處理后的二次升壓泵房或地下水取水泵房。
1 平面圖。應繪出水泵基礎外框及編號、管道位置,列出主要設備器材表,標出管徑、閥件、起吊設備、計量設備等位置、尺寸。如需設真空泵或其他引水設備時,要繪出有關的管道系統(tǒng)和平面位置及排水設備。
2 剖面圖。繪出水泵基礎剖面尺寸、標高,水泵軸線、管道、閥門安裝標高,防水套管位置及標高。簡單的泵房,用系統(tǒng)軸測圖能交待清楚時,可不繪剖面圖。
4.6.15 水塔(箱)、水池配管及詳圖。分別繪出水塔(箱)、水池的形狀、工藝尺寸、進水、出水、泄水、溢水、透氣、水位計、水位信號傳輸器等平面、剖面圖或系統(tǒng)軸測圖及詳圖,標注管徑、標高、最高水位、最低水位、消防儲備水位等及貯水容積。
4.6.16 循環(huán)水構筑物的平面、剖面及系統(tǒng)圖。有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時,應繪出循環(huán)冷卻水系統(tǒng)的構筑物(包括用水設備、冷卻塔等)、循環(huán)水泵房及各種循環(huán)管道的平面、剖面及系統(tǒng)圖(或展開系統(tǒng)原理圖)(當繪制系統(tǒng)軸測圖時,可不繪制剖面圖),并標注相關設計參數(shù)。
4.6.17 污水處理。如有集中的污水處理或局部污水處理時,繪出污水處理站(間)平面、工藝流程斷面圖,并繪出各構筑物平、剖面及詳圖,其深度可參照給水部分(第4.6.12條、第4.6.13條)的相應圖紙內(nèi)容。
4.6.18 建筑室內(nèi)給水排水圖紙。
1 平面圖。
1)應繪出與給水排水、消防給水管道布置有關各層的平面,內(nèi)容包括主要軸線編號、房間名稱、用水點位置,注明各種管道系統(tǒng)編號(或圖例);
2)應繪出給水排水、消防給水管道平面布置、立管位置及編號,管道穿剪力墻處定位尺寸、標高、預留孔洞尺寸及其他必要的定位尺寸;
3)當采用展開系統(tǒng)原理圖時,應標注管道管徑、標高;在給排水管道安裝高度變化處,應在變化處用符號表示清楚,并分別標出標高(排水橫管應標注管道坡度、起點或終點標高);管道密集處應在該平面中畫橫斷面圖將管道布置定位表示清楚;
4)底層(首層)平面應注明引入管、排出管、水泵接合器管道等與建筑物的定位尺寸、穿建筑外墻管道的管徑、標高、防水套管形式等,還應繪出指北針;
5)標出各樓層建筑平面標高(如衛(wèi)生設備間平面標高有不同時,應另加注或用文字說明)和層數(shù),滅火器放置地點(也可在總說明中交待清楚);
6)若管道種類較多,可分別繪制給排水平面圖和消防給水平面圖;
7)對于給排水設備及管道較多處,如泵房、水池、水箱間、熱交換器站、飲水間、衛(wèi)生間、水處理間、游泳池、水景、冷卻塔、熱泵熱水、太陽能和雨水利用設備間、報警閥組、管井、氣體消防貯瓶間等,當上述平面不能交待清楚時,應繪出局部放大平面圖;
8)對氣體滅火系統(tǒng)、壓力(虹吸)流排水系統(tǒng)、游泳池循環(huán)系統(tǒng)、水處理系統(tǒng)、廚房、洗衣房等專項設計,需要再次深化設計時,應在平面圖上注明位置、預留孔洞、設備與管道接口位置及技術參數(shù)。
2 系統(tǒng)圖。
1)系統(tǒng)軸測圖。對于給水排水系統(tǒng)和消防給水系統(tǒng),—般宜按比例分別繪出各種管道系統(tǒng)軸測圖。圖中標明管道走向、管徑、儀表及閥門、伸縮節(jié)、固定支架、控制點標高和管道坡度(設計說明中已交待者,圖中可不標注管道坡度)、各系統(tǒng)進出水管編號、各樓層衛(wèi)生設備和工藝用水設備的連接點位置。如各層(或某幾層)衛(wèi)生設備及用水點接管(分支管段)情況完全相同時,在系統(tǒng)軸測圖上可只繪一個有代表性樓層的接管圖,其他各層注明同該層即可;復雜的連接點應局部放大繪制;在系統(tǒng)軸測圖上,應注明建筑樓層標高、層數(shù)、室內(nèi)外地面標高;引入管道應標注管道設計流量和水壓值;
2)展開系統(tǒng)原理圖。對于用展開系統(tǒng)原理圖將設計內(nèi)容表達清楚的,可繪制展開系統(tǒng)原理圖。圖中標明立管和橫管的管徑、立管編號、樓層標高、層數(shù)、室內(nèi)外地面標高、儀表及閥門、伸縮節(jié)、固定支架、各系統(tǒng)進出水管編號、各樓層衛(wèi)生設備和工藝用水設備的連接,排水管還應標注立管檢查口、通風帽等距地(板)高度及排水橫管上的豎向轉彎和清掃口等;如各層(或某幾層)衛(wèi)生設備及用水點接管(分支管段)情況完全相同時,在展開系統(tǒng)原理圖上可只繪一個有代表性樓層的接管圖,其他各層注明同該層即可。引入管還應標注管道設計流量和水壓值;
3)衛(wèi)生間管道應繪制軸測圖或展開系統(tǒng)原理圖,當繪制展開系統(tǒng)原理圖時,應按照本條第1款第3項要求繪制衛(wèi)生間平面圖;
4)當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在平面圖中已將管道管徑、標高、噴頭間距和位置標注清楚時,可簡化繪制從水流指示器至末端試水裝置(試水閥)等閥件之間的管道和噴頭;
5)簡單管段在平面上注明管徑、坡度、走向、進出水管位置及標高,引入管設計流量和水壓值,可不繪制系統(tǒng)圖。
3 局部放大圖。當建筑物內(nèi)有水池、水泵房、熱交換站、水箱間、水處理間、衛(wèi)生間、游泳池、水景、冷卻塔、熱泵熱水、太陽能、屋面雨水利用等設施時,可繪出其平面圖、剖面圖(或軸測圖,衛(wèi)生間管道也可繪制展開圖),或注明引用的詳圖、標準圖號。
4 詳圖。特殊管件無定型產(chǎn)品又無標準圖可利用時,應繪制詳圖。
4.6.19 主要設備器材表。主要設備、器材可在首頁或相關圖上列表表示,并標明名稱、性能參數(shù)、計數(shù)單位、數(shù)量、備注使用運轉說明。
4.6.20 計算書。根據(jù)初步設計審批意見進行施工圖階段設計計算。
4.6.21 當為合作設計時,應依據(jù)主設計方審批的初步設計文件,按所分工內(nèi)容進行施工圖設計。
條文說明
4.6 給水排水
4.6.19 同第3.7.4條文說明。


消防產(chǎn)品 消防安全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