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 邊坡支護結構的原材料質量檢驗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材料出廠合格證檢查;
2 材料現場抽檢;
3 錨桿漿體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試驗,強度等級檢驗。
19.2.2 錨桿的質量驗收應按本規(guī)范附錄C的規(guī)定執(zhí)行。軟土層錨桿質量驗收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執(zhí)行。
19.2.3 灌注樁檢驗可采取低應變動測法、預埋管聲波透射法或其他有效方法,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對低應變檢測結果有懷疑的灌注樁,應采用鉆芯法進行補充檢測;鉆芯法應進行單孔或跨孔聲波檢測,混凝土質量與強度評定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執(zhí)行;
2 對一級邊坡樁,當長邊尺寸不小于2.0m或樁長超過15.0m時,應采用聲波透射法檢驗樁身完整性;當對樁身質量有懷疑時,可采用鉆芯法進行復檢。
19.2.4 鋼筋位置、間距、數量和保護層厚度可采用鋼筋探測儀復檢,當對鋼筋規(guī)格有懷疑時可直接鑿開檢查。
19.2.5 噴射混凝土護壁厚度和強度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可用鑿孔法或鉆孔法檢測面板護壁厚度,每100m2抽檢一組;芯樣直徑為100mm時,每組不應少于3個點;
2 厚度平均值應大于設計厚度,最小值不應小于設計厚度的80%;
3 混凝土抗壓強度的檢測和評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44的有關規(guī)定。
19.2.6 邊坡工程質量檢測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工程概況;
2 檢測主要依據;
3 檢測方法與儀器設備型號;
4 檢測點分布圖;
5 檢測數據分析;
6 檢測結論。
條文說明
19.2 質量檢驗
19.2.1 本條給出了邊坡支護結構的原材料質量檢驗的基本內容。
19.2.2 本條給出了錨桿質量的檢驗方法。
19.2.3 為確保灌注樁樁身質量符合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應進行相應的檢測工作,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采取有效、可靠的檢驗方法,真實反映灌注樁樁身質量;特別強調在特定條件下應采用聲波透射法檢驗樁身完整性,對灌注樁樁身質量存在疑問時,可采用鉆芯法進行復檢。
19.2.4~19.2.6 給出了混凝土支護結構現場復檢、噴射混凝土護壁厚度和強度的檢驗方法;從對已有邊坡工程檢測報告的調查發(fā)現,檢測報告形式繁多,表達內容、方式各不相同,報告水平參差不齊現象十分嚴重,為此統(tǒng)一規(guī)定了邊坡工程檢測報告的基本要求。


鋼結構防火涂料 GB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