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布線系統(tǒng) wiring system
由一根或幾根絕緣導線、電纜或母線及其固定部分、機械保護部分構成的組合。
2.1.2 用電設備 current using equipment
用于將電能轉換成其他形式能量的電氣設備。
2.1.3 電氣設備 electrical equipment
用于發(fā)電、變電、輸電、配電或利用電能的設備。
2.1.4 電氣裝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由相關電氣設備組成的,具有為實現(xiàn)特定目的所需的相互協(xié)調的特性的組合。
2.1.5 建筑電氣工程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為實現(xiàn)一個或幾個具體目的旦特性相配合的,由電氣裝置、布線系統(tǒng)和用電設備電氣部分構成的組合。
2.1.6 特低電壓 extra-low voltage
相間電壓或相對地電壓不超過交流方均根值50V的電壓。
2.1.7 SELV系統(tǒng) SELV system
在正常條件下不接地,且電壓不超過特低電壓的電氣系統(tǒng)。
2.1.8 PELV系統(tǒng) PELV system
在正常條件下接地,且電壓不超過特低電壓的電氣系統(tǒng)。
2.1.9 FELV系統(tǒng) FELV system
非安全目的而為運行需要的電壓不超過特低電壓的電氣系統(tǒng)。
2.1.10 母線槽 bus way
由母線構成并通過型式試驗的成套設備,這些母線經絕緣材料支撐或隔開固定走線槽或類似的殼體中。 2.1.11 電纜梯架 cable ladder 帶有牢固地固定在縱向主支撐組件上的一系列橫向支撐構件的電纜支撐物。 2.1.12 電纜托盤 cable tray 帶有連續(xù)底盤和側邊,但沒有蓋子的電纜支撐物。 2.1.13 槽盒 trunking 用于圍護絕緣導線和電纜,帶有底座和可移動蓋子的封閉殼體。 2.1.14 電纜支架 cable bearer 用于支持和固定電纜的支撐物,由型鋼制作而成,但不包括梯架、托盤或槽盒。 2.1.15 導管 conduit 布線系統(tǒng)中用于布設絕緣導線、電纜的,橫截面通常為圓形的管件。 2.1.16 可彎曲金屬導管 pliable metal conduit 徒手施以適當?shù)牧纯蓮澢慕饘賹Ч堋? 2.1.17 柔性導管 flexible conduit 無須用力即可任意彎曲、頻繁彎曲的導管。 2.1.18 保護導體 protective conductor 由保護聯(lián)結導體、保護接地導體和接地導體組成,起安全保護作用的導體。 2.1.19 接地導體 earth conductor 在布線系統(tǒng)、電氣裝置或用電設備的給定點與接地極或接地網(wǎng)之間,提供導電通路或部分導電通路的導體。 2.1.20 總接地端子 main earthing terminal,main earthing bus bar 電氣裝置接地配置的一部分,并能用于與多個接地用導體實現(xiàn)電氣連接的端子或總母線。又稱總接地母線。 2.1.21 接地干線 earthing busbar 與總接地母線(端子)、接地極或接地網(wǎng)直接連接的保護導體。 2.1.22 保護接地導體(PE)protective earthing conductor 用于保護接地的導體。 2.1.23 保護聯(lián)結導體 protective bonding conductor 用于保護等電位聯(lián)結的導體。 2.1.24 中性導體(N) neutral conductor 與中性點連接并用于配電的導體。 2.1.25 外露可導電部分 exposed conductive part 用電設備上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 2.1.26 外界可導電部分 extraneous conductive part 非電氣裝置的組成部分,且易于引入電位的可導電部分。 2.1.27 景觀照明 landscape lighting 除體育場場地、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動空間或景物的夜間景觀的照明。 2.1.28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RCD)residual current device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能接通、承載和分斷電流,并且當剩余電流達到規(guī)定值時能使觸頭斷開的機械開關電器或組合電器。 2.1.29 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n)rated residual operating current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額定的剩余動作電流值。 2.1.30 聯(lián)鎖式鎧裝 interlocked armour 采用金屬帶按聯(lián)鎖式結構制作的,為電纜線芯提供機械防護的包覆層。 2.1.31 接閃器 air termination system 由接閃桿、接閃帶、接閃線、接閃網(wǎng)及金屬屋面、金屬構件等組成的,用于攔截雷電閃擊的裝置。 2.1.32 導線連接器 wire connection device
由一個或多個端子及絕緣體、附件等組成的,能連接兩根或多根導線的器件。
條文說明 2.1 術語 2.1.1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60050-826:2004第826-15-01條修改。 2.1.2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60050-826:2004第826-16-02條。其他能量包括光能、熱能和機械能。 2.1.3 本術語是在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60050-826:2004第826-16-01條的基礎上作出的修改,電氣設備包括發(fā)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測量儀器、保護器件、布線系統(tǒng)和用電設備??紤]到電機屬于用電設備,而發(fā)電機應屬發(fā)電設備,故將原定義中的“電機”改為“發(fā)電機”更確切。 2.1.4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60050-826:2004第826-10-01條。 2.1.5 本條文是在原規(guī)范基礎上進行了簡化,需要說明的是:由電氣裝置、布線系統(tǒng)和用電設備電氣部分構成的組合應能滿足建筑物預期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也能滿足使用建筑物的人的安全需要。 2.1.6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14條。 2.1.7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15條。 2.1.8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16條。 2.1.9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17條。 2.1.10 本術語是在國家標準《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2部分:對母線干線系統(tǒng)(母線槽)的特殊要求》GB 7251.2—2006/IEC60439-2:1987第2.3.4條基礎上作出的修改。該成套設備包括:帶分接裝置或不帶分接裝置的母線單元、換相單元、膨脹單元、彎曲單元、饋電單元和變容單元及分接單元。 2.1.11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28條。 2.1.12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27條。電纜托盤可以是帶孔的或是網(wǎng)格狀的。 2.1.13 本術語引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26條電纜槽盒的定義,但對其進行了修改,主要考慮到槽盒一般用于絕緣導線的敷設,而并不僅僅用于電纜的敷設;另一方面,電線電纜的分類中軟電線是屬于絕緣導線的,故未將軟電線單獨劃分出來。 2.1.14 本規(guī)范所定義的電纜支架是指直接固定電纜的支撐支架。 2.1.15 本術語在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5-03條的基礎上略作了修改,又考慮到本規(guī)范未涉及電信裝置,故將其刪除。 2.1.16 本術語根據(jù)國家標準《電氣安裝用導管系統(tǒng)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041.1—2005/ICE61386-1:1996第3.11條定義,本規(guī)范主要采用的是可彎曲金屬導管,故在原定義上略作了修改。 2.1.17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1kV及以下配線工程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GB 50575—2010第2.0.6條進行修改。 2.1.18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22條進行修改。 2.1.19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12條。 2.1.20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15條進行修改。 2.1.21 該接地干線是為多個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集中設置的保護導體,能實現(xiàn)電擊防護和等電位聯(lián)結。 2.1.22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一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23條進行修改。 2.1.23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24條進行修改。 2.1.24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4-07條。 2.1.25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2-10條。 2.1.26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2-11條。 2.1.28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電器的一般要求》GB/Z 6829—2008第3.3.1條。 2.1.29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GB 13955-2005第3.5條。 2.1.30 根據(jù)美國《國家電氣規(guī)范》NEC(2011版)第330.2條進行修改。 2.1.31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2010第2.0.8條。 2.1.32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家用和類似用途低壓電路用的連接器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3140.1—2008第3. 4條連接器件的定義進行修改。
由母線構成并通過型式試驗的成套設備,這些母線經絕緣材料支撐或隔開固定走線槽或類似的殼體中。 2.1.11 電纜梯架 cable ladder 帶有牢固地固定在縱向主支撐組件上的一系列橫向支撐構件的電纜支撐物。 2.1.12 電纜托盤 cable tray 帶有連續(xù)底盤和側邊,但沒有蓋子的電纜支撐物。 2.1.13 槽盒 trunking 用于圍護絕緣導線和電纜,帶有底座和可移動蓋子的封閉殼體。 2.1.14 電纜支架 cable bearer 用于支持和固定電纜的支撐物,由型鋼制作而成,但不包括梯架、托盤或槽盒。 2.1.15 導管 conduit 布線系統(tǒng)中用于布設絕緣導線、電纜的,橫截面通常為圓形的管件。 2.1.16 可彎曲金屬導管 pliable metal conduit 徒手施以適當?shù)牧纯蓮澢慕饘賹Ч堋? 2.1.17 柔性導管 flexible conduit 無須用力即可任意彎曲、頻繁彎曲的導管。 2.1.18 保護導體 protective conductor 由保護聯(lián)結導體、保護接地導體和接地導體組成,起安全保護作用的導體。 2.1.19 接地導體 earth conductor 在布線系統(tǒng)、電氣裝置或用電設備的給定點與接地極或接地網(wǎng)之間,提供導電通路或部分導電通路的導體。 2.1.20 總接地端子 main earthing terminal,main earthing bus bar 電氣裝置接地配置的一部分,并能用于與多個接地用導體實現(xiàn)電氣連接的端子或總母線。又稱總接地母線。 2.1.21 接地干線 earthing busbar 與總接地母線(端子)、接地極或接地網(wǎng)直接連接的保護導體。 2.1.22 保護接地導體(PE)protective earthing conductor 用于保護接地的導體。 2.1.23 保護聯(lián)結導體 protective bonding conductor 用于保護等電位聯(lián)結的導體。 2.1.24 中性導體(N) neutral conductor 與中性點連接并用于配電的導體。 2.1.25 外露可導電部分 exposed conductive part 用電設備上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 2.1.26 外界可導電部分 extraneous conductive part 非電氣裝置的組成部分,且易于引入電位的可導電部分。 2.1.27 景觀照明 landscape lighting 除體育場場地、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動空間或景物的夜間景觀的照明。 2.1.28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RCD)residual current device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能接通、承載和分斷電流,并且當剩余電流達到規(guī)定值時能使觸頭斷開的機械開關電器或組合電器。 2.1.29 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n)rated residual operating current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額定的剩余動作電流值。 2.1.30 聯(lián)鎖式鎧裝 interlocked armour 采用金屬帶按聯(lián)鎖式結構制作的,為電纜線芯提供機械防護的包覆層。 2.1.31 接閃器 air termination system 由接閃桿、接閃帶、接閃線、接閃網(wǎng)及金屬屋面、金屬構件等組成的,用于攔截雷電閃擊的裝置。 2.1.32 導線連接器 wire connection device
由一個或多個端子及絕緣體、附件等組成的,能連接兩根或多根導線的器件。
條文說明 2.1 術語 2.1.1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60050-826:2004第826-15-01條修改。 2.1.2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60050-826:2004第826-16-02條。其他能量包括光能、熱能和機械能。 2.1.3 本術語是在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60050-826:2004第826-16-01條的基礎上作出的修改,電氣設備包括發(fā)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測量儀器、保護器件、布線系統(tǒng)和用電設備??紤]到電機屬于用電設備,而發(fā)電機應屬發(fā)電設備,故將原定義中的“電機”改為“發(fā)電機”更確切。 2.1.4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60050-826:2004第826-10-01條。 2.1.5 本條文是在原規(guī)范基礎上進行了簡化,需要說明的是:由電氣裝置、布線系統(tǒng)和用電設備電氣部分構成的組合應能滿足建筑物預期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也能滿足使用建筑物的人的安全需要。 2.1.6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14條。 2.1.7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15條。 2.1.8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16條。 2.1.9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17條。 2.1.10 本術語是在國家標準《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2部分:對母線干線系統(tǒng)(母線槽)的特殊要求》GB 7251.2—2006/IEC60439-2:1987第2.3.4條基礎上作出的修改。該成套設備包括:帶分接裝置或不帶分接裝置的母線單元、換相單元、膨脹單元、彎曲單元、饋電單元和變容單元及分接單元。 2.1.11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28條。 2.1.12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27條。電纜托盤可以是帶孔的或是網(wǎng)格狀的。 2.1.13 本術語引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第2.0.26條電纜槽盒的定義,但對其進行了修改,主要考慮到槽盒一般用于絕緣導線的敷設,而并不僅僅用于電纜的敷設;另一方面,電線電纜的分類中軟電線是屬于絕緣導線的,故未將軟電線單獨劃分出來。 2.1.14 本規(guī)范所定義的電纜支架是指直接固定電纜的支撐支架。 2.1.15 本術語在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5-03條的基礎上略作了修改,又考慮到本規(guī)范未涉及電信裝置,故將其刪除。 2.1.16 本術語根據(jù)國家標準《電氣安裝用導管系統(tǒng)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041.1—2005/ICE61386-1:1996第3.11條定義,本規(guī)范主要采用的是可彎曲金屬導管,故在原定義上略作了修改。 2.1.17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1kV及以下配線工程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GB 50575—2010第2.0.6條進行修改。 2.1.18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22條進行修改。 2.1.19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12條。 2.1.20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15條進行修改。 2.1.21 該接地干線是為多個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集中設置的保護導體,能實現(xiàn)電擊防護和等電位聯(lián)結。 2.1.22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一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23條進行修改。 2.1.23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3-24條進行修改。 2.1.24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4-07條。 2.1.25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2-10條。 2.1.26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工術語 電氣裝置》GB/T 2900.71—2008/IEC 60050-826:2004第826-12-11條。 2.1.28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電器的一般要求》GB/Z 6829—2008第3.3.1條。 2.1.29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GB 13955-2005第3.5條。 2.1.30 根據(jù)美國《國家電氣規(guī)范》NEC(2011版)第330.2條進行修改。 2.1.31 摘自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2010第2.0.8條。 2.1.32 根據(jù)現(xiàn)行國家標準《家用和類似用途低壓電路用的連接器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3140.1—2008第3. 4條連接器件的定義進行修改。


室內消火栓 GB3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