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 燈具固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燈具固定應牢固可靠,在砌體和混凝土結構上嚴禁使用木楔、尼龍塞或塑料塞固定;
2 質量大于10kg的燈具,固定裝置及懸吊裝置應按燈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載荷做強度試驗,且持續(xù)時間不得少于15min。
檢查數(shù)量:第1款按每檢驗批的燈具數(shù)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1套;第2款全數(shù)檢查。
檢查方法:施工或強度試驗時觀察檢查,查閱燈具固定裝置及懸吊裝置的載荷強度試驗記錄。
18.1.2 懸吊式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帶升降器的軟線吊燈在吊線展開后,燈具下沿應高于工作臺面0.3m;
2 質量大于0.5 kg的軟線吊燈,燈具的電源線不應受力;
3 質量大于3kg的懸吊燈具,固定在螺栓或預埋吊鉤上,螺栓或預埋吊鉤的直徑不應小于燈具掛銷直徑,且不應小于6mm;
4 當采用鋼管作燈具吊桿時,其內徑不應小于10mm,壁厚不應小于1.5mm;
5 燈具與固定裝置及燈具連接件之間采用螺紋連接的,螺紋嚙合扣數(shù)不應少于5扣。
檢查數(shù)量:按每檢驗批的不同燈具型號各抽查5%,且各不得少于1套。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并用尺量檢查。
18.1.3 吸頂或墻面上安裝的燈具,其固定用的螺栓或螺釘不應少于2個,燈具應緊貼飾面。
檢查數(shù)量:按每檢驗批的不同安裝形式各抽查5%,且各不得少于1套。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18.1.4 由接線盒引至嵌入式燈具或槽燈的絕緣導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絕緣導線應采用柔性導管保護,不得裸露,且不應在燈槽內明敷;
2 柔性導管與燈具殼體應采用專用接頭連接。
檢查數(shù)量:按每檢驗批的燈具數(shù)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1套。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18.1.5 普通燈具的I類燈具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采用銅芯軟導線與保護導體可靠連接,連接處應設置接地標識,銅芯軟導線的截面積應與進入燈具的電源線截面積相同。
檢查數(shù)量:按每檢驗批的燈具數(shù)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1套。
檢查方法:尺量檢查、工具擰緊和測量檢查。
18.1.6 除采用安全電壓以外,當設計無要求時,敞開式燈具的燈頭對地面距離應大于2.5m。
檢查數(shù)量:按每檢驗批的燈具數(shù)量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套。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并用尺量檢查。
18.1.7 埋地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埋地燈的防護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2 埋地燈的接線盒應采用防護等級為IPX7的防水接線盒,盒內絕緣導線接頭應做防水絕緣處理。
檢查數(shù)量:按燈具總數(shù)抽查5%,且不得少于1套。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查閱產(chǎn)品進場驗收記錄及產(chǎn)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18.1.8 庭院燈、建筑物附屬路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燈具與基礎固定應可靠,地腳螺栓備帽應齊全;燈具接線盒應采用防護等級不小于IPX5的防水接線盒,盒蓋防水密封墊應齊全、完整。
2 燈具的電器保護裝置應齊全,規(guī)格應與燈具適配。
3 燈桿的檢修門應采取防水措施,且閉鎖防盜裝置完好。
檢查數(shù)量:按燈具型號各抽查5%,且各不得少于1套。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工具擰緊及用手感檢查,查閱產(chǎn)品進場驗收記錄及產(chǎn)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18.1.9 安裝在公共場所的大型燈具的玻璃罩,應采取防止玻璃罩向下濺落的措施。
檢查數(shù)量:全數(shù)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18.1.10 LED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燈具安裝應牢固可靠,飾面不應使用膠類粘貼。
2 燈具安裝位置應有較好的散熱條件,且不宜安裝在潮濕場所。
3 燈具用的金屬防水接頭密封圈應齊全、完好。
4 燈具的驅動電源、電子控制裝置室外安裝時,應置于金屬箱(盒)內;金屬箱(盒)的IP防護等級和散熱應符合設計要求,驅動電源的極性標記應清晰、完整;
5 室外燈具配線管路應按明配管敷設,且應具備防雨功能,IP防護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shù)量:按燈具型號各抽查5%,且各不得少于1套。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查閱產(chǎn)品進場驗收記錄及產(chǎn)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室內消火栓 GB344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