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出動安全
6.3.1.1 出動前
a) 消防員應根據(jù)各自的任務對車輛裝載的器材設備進行檢查、整理和固定;
b) 消防水罐車和泡沫車應擰緊罐蓋,且不應在水罐未注滿的狀態(tài)下出動;
c) 車門、器材箱卷簾門或撞門、翻板式腳踏板等應關牢或鎖好。
6.3.1.2 出動時
a) 消防員應注意防止拌、摔倒或與其他人員相撞;
b) 消防員應在著裝整齊后登車,無關人員不允許登車;
c) 駕駛員應在乘員全部就位、系好安全帶、并接到出動命令的情況下啟動車輛;
d) 駕駛員應先關車門,后啟動車輛,車輛已開動或未停穩(wěn)前,不允許乘員上、下車;
e) 駕駛員應注意避讓車庫前的行人和車輛;
f) 兩臺以上的消防車輛同時出動時,應按預定程序依次出動;
g) 消防摩托車的駕駛員和乘員應佩戴頭盔和護目裝備。
6.3.2 途中安全
6.3.2.1 駕駛員在行車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關規(guī)定。
6.3.2.2 行車途中,消防員不允許坐在車廂上部、車尾部、側(cè)部等車輛的外部暴露位置,不應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6.3.2.3 戰(zhàn)勤員應提前告知駕駛員行車路線,并協(xié)助駕駛員觀察路況,及時提醒駕駛員安全行車。
6.3.2.4 車輛通過交叉路口,或因視線死角妨礙觀察行車路線時,應減速或暫停行駛,先觀察再通行。
6.3.2.5 通過無人職守的鐵路道口前應停車,先觀察再通行。
6.3.2.6 出警過程中,需要通過禁行區(qū)域時,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過。
6.3.2.7 消防車在出警過程中應保持安全車距。遇有雨、雪、霧、路面結(jié)冰、視線不清或坡度大等情況時,應增大車距,減速行駛。會車時應防止路邊樹木、電線桿、墻壁等障礙物擦傷消防車或人員。
6.3.2.8 消防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應注意避讓道路上方的障礙物。登高車轉(zhuǎn)彎時應注意防止云梯或曲臂突出駕駛室的部位碰撞障礙物。
6.3.2.9 消防車到達現(xiàn)場時,不宜在道路中心停車或上下人。
6.3.2.10 在交叉路口、禁行道路等危險區(qū)域行車時,應使用擴音器告知有消防車通過。
6.3.2.11 在狹窄或有空中障礙的道路上行車時,應有人員下車引導車輛。
6.3.3 返回安全
6.3.3.1 返回前,現(xiàn)場安全員應清點人數(shù),并檢查車上器材裝備放置是否牢固、器材箱門是否關好鎖住。
6.3.3.2 車輛調(diào)頭時,現(xiàn)場安全員應處于車輛右后側(cè)部,明確向駕駛員指示距離、高度和障礙物等情況 。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