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1 應根據(jù)現(xiàn)場狀況采取正確的射水姿勢,并適時組織替換水槍手。
10.10.2 帶架水槍、移動消防炮應由兩人操作一人指揮,操作時應放置在平坦穩(wěn)固處;高壓大流量射水時,應緩慢變換射水角度,避免使直流水柱擊中人體。
10.10.3 撲救電器火災時,應先切斷電源再實施射水作業(yè)。必須帶電作業(yè)時,對金屬水槍噴嘴應做接地處理,水槍手應佩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靴,并應放低姿勢,使用噴霧水流或間斷水流,最小安全距離應保持在 5m 以上。
10.10.4 不應在有濃煙噴出的開口部的正面進行射水作業(yè)。
10.10.5 向正在燃燒的室內射水時,應先從門窗側面噴射,再緩慢向正面移動。
10.10.6 向高溫墻體、頂棚或防火卷簾等建筑構件直接射水時,應注意避讓反射的熱水。
10.10.7 應使用噴霧水流冷卻可燃氣體容器或鋼瓶。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