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1 回流污泥設施,宜采用離心泵、混流泵、潛水泵、螺旋泵或空氣提升器。當生物處理系統(tǒng)中帶有厭氧區(qū)(池)、缺氧區(qū)(池)時,應選用不易復氧的回流污泥設施。
6.10.2 回流污泥設施宜分別按生物處理系統(tǒng)中的最大污泥回流比和最大混合液回流比計算確定。
回流污泥設備臺數(shù)不應少于2臺,并應有備用設備,但空氣提升器可不設備用。
回流污泥設備,宜有調節(jié)流量的措施。
6.10.3 剩余污泥量,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1 按污泥泥齡計算:

2 按污泥產(chǎn)率系數(shù)、衰減系數(shù)及不可生物降解和惰性懸浮物計算:

式中:△X——剩余污泥量(kgSS/d);
V——生物反應池的容積(m3);
X——生物反應池內(nèi)混合液懸浮固體平均濃度(gMLSS/L);
θc——污泥泥齡(d);
Y——污泥產(chǎn)率系數(shù)(kgVSS/kgBOD5),20℃時為0.3~0.8;
Q——設計平均日污水量(m3/d);
So——生物反應池進水五日生化需氧量(kg/m3);
Se——生物反應池出水五日生化需氧量(kg/m3);
Kd——衰減系數(shù)(d-1);
Xv——生物反應池內(nèi)混合液揮發(fā)性懸浮固體平均濃度(gMLVSS/L);
f——SS的污泥轉換率,宜根據(jù)試驗資料確定,無試驗資料時可取0.5gMLSS/gSS~0.7gMLSS/gSS;
SSo——生物反應池進水懸浮物濃度(kg/m3);
SSe——生物反應池出水懸浮物濃度(kg/m3)。
條文說明
6.10 回流污泥和剩余污泥
6.10.1 規(guī)定回流污泥設備可用的種類。
增補了生物脫氮除磷處理系統(tǒng)中選用回流污泥提升設備時應注意的事項。減少提升過程中的復氧,可使厭氧段和缺氧段的溶解氧值盡可能低,以利脫氮和除磷。
6.10.2 規(guī)定確定回流污泥設備工作和備用數(shù)量的原則。
6.10.3 關于剩余污泥量計算公式的規(guī)定。
式(6.10.3-1)中,剩余污泥量與泥齡成反比關系。
式(6.10.3-2)中的Y值為污泥產(chǎn)率系數(shù)。理論上污泥產(chǎn)率系數(shù)是指單位五日生化需氧量降解后產(chǎn)生的微生物量。
由于微生物在內(nèi)源呼吸時要自我分解一部分,其值隨內(nèi)源衰減系數(shù)(泥齡、溫度等因素的函數(shù))和泥齡變化而變化,不是一個常數(shù)。
污泥產(chǎn)率系數(shù)Y,采用活性污泥法去除碳源污染物時為0.4~0.8;采用ANO法時為0.3~0.6;采用APO法時為0.4~0.8;采用AAO法時為0.3~0.6,范圍為0.3~0.8。本次修訂將取值下限調整為0.3。
由于原污水中有相當量的惰性懸浮固體,它們原封不動地沉積到污泥中,在許多不設初次沉淀池的處理工藝中其值更甚。計算剩余污泥量必須考慮原水中惰性懸浮固體的含量,否則計算所得的剩余污泥量往往偏小。由于水質差異很大,因此懸浮固體的污泥轉換率相差也很大。德國廢水工程協(xié)會(ATV)推薦取0.6。日本指南推薦取0.9~1.0。
2003年11月,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和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高碑店污水處理廠為研究對象,進行了污泥處理系統(tǒng)的分析與研究,污水廠的剩余污泥平均產(chǎn)率為1.21kgMLSS/kgBOD5~1.52kgMLSS/kgBOD5。建議設計參數(shù)可選擇1kgMLSS/kgBOD5~1.5kgMLSS/kgBOD5,經(jīng)過核算懸浮固體的污泥轉換率大于0.7。
懸浮固體的污泥轉換率,有條件時可根據(jù)試驗確定,或參照相似水質污水處理廠的實測數(shù)據(jù)。當無試驗條件時可取0.5gMLSS/gSS~0.7gMLSS/gSS 。
活性污泥中,自養(yǎng)菌所占比例極小,故可忽略不計。出水中的懸浮物沒有單獨計入。若出水的懸浮物含量過高時,可自行斟酌計入。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