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住宅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與其他功能空間處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簡稱住宅。
2.0.2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專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為單位,普通住宅樓棟中可設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3 住宅單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組成的建筑部分,該部分內的住戶可通過共用樓梯和安全出口進行疏散。
2.0.4 套 dwelling space
由使用面積、居住空間組成的基本住宅單位。
2.0.5 無障礙通路 barrier-free passage
住宅外部的道路、綠地與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內的適合老年人、體弱者、殘疾人、輪椅及童車等通行的交通設施.。
2.0.6 綠地 green space
居住用地內公共綠地、宅旁綠地、公共服務設施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即道路紅線內的綠地)等各種形式綠地的總稱,包括滿足當?shù)刂矘渚G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頂綠地,不包括其他屋頂、曬臺的綠地及垂直綠化。
2.0.7 公共綠地 public green space
滿足規(guī)定的日照要求、適合于安排游憩活動設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綠地。
2.0.8 綠地率 greening rate
居住用地內各類綠地面積的總和與用地面積的比率(%)。
2.0.9 人口平臺 entrance plat form
在臺階或坡道與建筑人口之間的水平地面。
2.0.10 無障礙住房 barrier-free residence
在住宅建筑中,設有乘輪椅者可進人和使用的住宅套房。
2.0.11 輪椅坡道 ramp for wheelchair
坡度、寬度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輪椅者通行要求的坡道。
2.0.12 地下室 basement
房間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2者。
2.0.13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間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3,且不超過1/2者。
2.0.14 設計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設計規(guī)定的結構或結構構件不需進行大修即可按其預定目的使用的時期。
2.0.15 作用 action
引起結構或結構構件產(chǎn)生內力和變形效應的原因。
2.0.16 非結構構件 non-structural element
連接于建筑結構的建筑構件、機電部件及其系統(tǒng)。
3.1.1 住宅建設應符合城市規(guī)劃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和環(huán)境,經(jīng)濟、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間。
3.1.2 住宅選址時應考慮噪聲、有害物質、電磁輻射和工程地質災害、水文地質災害等的不利影響。
3.1.3 住宅應具有與其居住人口規(guī)模相適應的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和公共綠地。
3.1.4 住宅應按套型設計,套內空間和設施應能滿足安全、舒適、衛(wèi)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3.1.5 住宅結構在規(guī)定的設計使用年限內必須具有足夠的可靠性。
3.1.6 住宅應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3.1.7 住宅應具備在緊急事態(tài)時人員從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
3.1.8 住宅應滿足人體健康所需的通風、日照、自然采光和隔聲要求。
3.1.9 住宅建設的選材應避免造成環(huán)境污染。
3.1.10 住宅必須進行節(jié)能設計,且住宅及其室內設備應能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資源。
3.1.11 住宅建設應符合無障礙設計原則。
3.1.12 住宅應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墻裝飾及其他附屬設施等墜落或墜落傷人的措施。
條文說明
3 基本規(guī)定
3.1 住宅基本要求
3.1.1~3.1.12 提出了住宅在規(guī)劃、選址、結構安全、火災安全、使用安全、室內外環(huán)境、建筑節(jié)能、節(jié)水、無障礙設計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和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的政策要求。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與其他功能空間處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簡稱住宅。
2.0.2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專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為單位,普通住宅樓棟中可設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3 住宅單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組成的建筑部分,該部分內的住戶可通過共用樓梯和安全出口進行疏散。
2.0.4 套 dwelling space
由使用面積、居住空間組成的基本住宅單位。
2.0.5 無障礙通路 barrier-free passage
住宅外部的道路、綠地與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內的適合老年人、體弱者、殘疾人、輪椅及童車等通行的交通設施.。
2.0.6 綠地 green space
居住用地內公共綠地、宅旁綠地、公共服務設施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即道路紅線內的綠地)等各種形式綠地的總稱,包括滿足當?shù)刂矘渚G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頂綠地,不包括其他屋頂、曬臺的綠地及垂直綠化。
2.0.7 公共綠地 public green space
滿足規(guī)定的日照要求、適合于安排游憩活動設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綠地。
2.0.8 綠地率 greening rate
居住用地內各類綠地面積的總和與用地面積的比率(%)。
2.0.9 人口平臺 entrance plat form
在臺階或坡道與建筑人口之間的水平地面。
2.0.10 無障礙住房 barrier-free residence
在住宅建筑中,設有乘輪椅者可進人和使用的住宅套房。
2.0.11 輪椅坡道 ramp for wheelchair
坡度、寬度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輪椅者通行要求的坡道。
2.0.12 地下室 basement
房間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2者。
2.0.13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間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3,且不超過1/2者。
2.0.14 設計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設計規(guī)定的結構或結構構件不需進行大修即可按其預定目的使用的時期。
2.0.15 作用 action
引起結構或結構構件產(chǎn)生內力和變形效應的原因。
2.0.16 非結構構件 non-structural element
連接于建筑結構的建筑構件、機電部件及其系統(tǒng)。
3.1.1 住宅建設應符合城市規(guī)劃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和環(huán)境,經(jīng)濟、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間。
3.1.2 住宅選址時應考慮噪聲、有害物質、電磁輻射和工程地質災害、水文地質災害等的不利影響。
3.1.3 住宅應具有與其居住人口規(guī)模相適應的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和公共綠地。
3.1.4 住宅應按套型設計,套內空間和設施應能滿足安全、舒適、衛(wèi)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3.1.5 住宅結構在規(guī)定的設計使用年限內必須具有足夠的可靠性。
3.1.6 住宅應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3.1.7 住宅應具備在緊急事態(tài)時人員從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
3.1.8 住宅應滿足人體健康所需的通風、日照、自然采光和隔聲要求。
3.1.9 住宅建設的選材應避免造成環(huán)境污染。
3.1.10 住宅必須進行節(jié)能設計,且住宅及其室內設備應能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資源。
3.1.11 住宅建設應符合無障礙設計原則。
3.1.12 住宅應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墻裝飾及其他附屬設施等墜落或墜落傷人的措施。
條文說明
3 基本規(guī)定
3.1 住宅基本要求
3.1.1~3.1.12 提出了住宅在規(guī)劃、選址、結構安全、火災安全、使用安全、室內外環(huán)境、建筑節(jié)能、節(jié)水、無障礙設計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體現(xiàn)了以人為本和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的政策要求。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