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充電設備應靠近充電位布置,以便于充電,設備外廓距充電位邊緣的凈距不宜小于0.4m。充電設備的布置不應妨礙其他車輛的充電和通行,同時應采取保護充電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的措施。
4.2.2 在用地緊張的區(qū)域,充電站內(nèi)的停車位可采用立體布置。
4.2.3 充電設備的布置宜靠近上級供配電設備,以縮短供電電纜的路徑。
4.2.4 充電站內(nèi)建筑的布置應方便觀察充電區(qū)域。
4.2.5 充電站宜設置臨時停車位置。
條文說明
4.2 充電設備及建筑布置
4.2.1 充電設備一般布置于充電車位的旁邊或一端,考慮到充電機周邊設置防撞墩(圍欄)的需要,同時為保證充電時操作人員的工作空間,充電設備與充電車位邊界線應保持足夠的距離,該尺寸不宜小于0.4m。
4.2.2 在城市的繁華地段設置充電站時,為節(jié)省土地費用,在解決了充電安全可靠性問題的前提下,可將充電車位設計為立體車位,以節(jié)省地面的占地面積。《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典型設計》提出了3種立體充電站的設計方案,供用地緊張地區(qū)建設充電站使用。
4.2.3 供配電設備距充電設備的距離宜盡可能短,以方便電纜引接,縮短電纜長度,降低投資,同時減少壓降損耗。
4.2.4 大型充電站內(nèi)可設有包含監(jiān)控室、值班室、客戶休息室等功能用房的建筑物,宜保證有人的房間有好的朝向,同時便于運行觀察,總平面布置應配合建筑設計盡量滿足此要求。
4.2.5 充電站除設計足夠數(shù)量的充電車位以外,宜視情況預留一定數(shù)量的臨時停車位,供等待充電車輛使用。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