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支吊架用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0.4.1.1管道支吊架用材料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4章的規(guī)定。
10.4.1.2與管道組成件直接接觸的支吊架零部件材料應按管道的設計溫度選用;直接與管道組成件焊接的支吊架零部件材料應與管道組成件材料具有相容性。
10.4.1.3鑄鐵材料不宜用在受拉伸荷載處;可鍛鑄鐵不應承受沖擊荷載。
10.4.1.4保冷管道支架加墊的木塊,宜采用紅松類或不易干裂的硬木并應經(jīng)防腐處理。
10.4.2支吊架零部件的抗拉、抗壓許用應力按本規(guī)范第3.2.3條及本規(guī)范附錄A選取。其他許用應力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0.4.2.1(本款刪除)
10.4.2.2螺紋拉桿的抗拉許用應力應按該材料許用應力降低不少于25%。
條文說明
10.4 材料和許用應力
10.4.1直接與管道焊接的支吊架零部件材料與管道材料的相容性的要求,其目的是便于管道與支吊架施焊,且不產(chǎn)生應力腐蝕及其他材料性能的影響。
10.4.2支吊架零部件用螺紋拉桿時,許用應力應降低25%,是與美國《管道支吊架選用》MSS SP-69及《管道支吊架-材料、設計及制造》MSS SP-58標準的規(guī)定一致,此規(guī)定是考慮安裝和使用條件等因素。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