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可靠性行駛試驗
5000 km可靠性行駛試驗時消防車應滿截,凹凸不平壞路和山路行駛應在國家汽車主管部門認可的汽車試驗場進行。高速路的平均行駛速度不小于80 km/h,鋪裝路面的平均行駛速度不小于50 km/h,凹凸不平壞路的平均行駛速度不小于30 km/h,山路的平均行駛速度不小于20 km/h。各種路面應有不少于此路面行駛里程20%的夜間行駛試驗,在汽車試驗場試驗時應打開警燈和頻閃燈??煽啃孕旭傇囼灷锍滩话ズ闲旭偫锍毯推渌囼灥男旭偫锍?。試驗中若發(fā)生危及安全、影響主要維能、出現(xiàn)試驗現(xiàn)場不能修復的故障或消防設施故障頻發(fā)(每1000 km故障數(shù)大于2次)等情況應終止試驗,找出故障原因并改正后重新試驗??煽啃孕旭傇囼瀾涗浉髀访娴脑囼灷锍?、各路面白天、夜間試驗時間和試驗期間的故障情況及排除方法,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1的規(guī)定。
6.1.2 動力性能
6.1.2.1 將發(fā)動機凈功率除以車輛滿載總質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2.1的規(guī)定。
6.1.2.2 消防車最高車速和0~60 km/h加速時間試驗應在國家汽車主管部門認可的汽車試驗場進行,試驗的道路、氣象條件和試驗車輛準備應符合GB/T 12534的要求。試驗時消防車應滿載,燃油箱加滿燃油,駕駛員和試驗員外,其他乘員應使用重物按75 kg/人加載。最高車速試驗應使用速度測量儀,試驗前應檢查消防車輪胎氣壓、制動系統(tǒng)和轉向系統(tǒng)是否正常,試驗時應關閉車窗,打開警燈、警報器。達到最高車速應保持 5s,試驗應往、返各進行一次,取往、返試驗的平均值為最高車速。起步換擋加速時間試驗應按GB/T 12543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2.2的規(guī)定。
6.1.2.3 消防車最大爬坡度試驗按GB/T 12539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2.3的規(guī)定。
6.1.3 通過性
6.1.3.1 消防車的通道圓、外擺值按GB 1589—2004附錄A進行試驗,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3.1的規(guī)定。
6.1.3.2 消防車外廓尺寸按GB/T 12673進行試驗,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3.2的規(guī)定。
6.1.4 制動性能
6.1.4.1 消防車行車制動試驗按GB 12676—1999中6.6的要求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4.1的規(guī)定。
6.1.4.2 消防車應急制動試驗按GB 12676—1999中6.8的要求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4.2的規(guī)定。
6.1.4.3 消防車駐車制動按GB 12676—1999中6.14的要求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4.3的規(guī)定。
6.1.5 軸荷和質量參數(shù)
6.1.5.1 消防車軸荷測量按 GB/T 12674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5.1的規(guī)定。
6.1.5.2 消防車總質量測量按GB/T 12674進行,測量消防車總質量時,消防車器材箱內沒有器材,器材箱內面積相加后按100 kg/㎡配重;當實測總質量小于生產(chǎn)企業(yè)設計總質量時,可以按生產(chǎn)企業(yè)設計總質量配重。消防車實測總質量除以底盤廠公告允許總質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5.2的規(guī)定。
6.1.6 安全性試驗
6.1.6.1 安全防護性能
6.1.6.1.1 消防車的后視野測量按GB 15084進行,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的安裝要求試驗按GB 4785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1的規(guī)定。
6.1.6.1.2 內飾材料的燃燒特性試驗按GB 8410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2的規(guī)定。
6.1.6.1.3 燃油系統(tǒng)及排氣管口指向試驗按GB 7258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3的規(guī)定。
6.1.6.1.4 側面防護試驗按GB 11567.1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4的規(guī)定。
6.1.6.1.5 后下部防護試驗按GB 11567.2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5的規(guī)定。
6.1.6.1.6 目測檢查消防車外表面是否有尖銳突出物和銳利的邊緣,消防裝置操作區(qū)域周圍是否有可能對操作人員造成傷害的物品、熱源,超過60 ℃的熱表面及高速回轉物是否設量防護裝置,大于65 mm的水帶接口和壓力大于1.8 MPa的管路是否遠離操作人員或采取防護措施,檢查壓力容器生產(chǎn)資質,壓力容器的安裝與硬物接觸處應襯上柔軟、耐腐蝕和減震的襯物,檢查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6~5.1.6.1.10的規(guī)定。
6.1.6.2 質心高度和側傾穩(wěn)定角測量
消防車的質心高度測量按GB/T 12538進行,消防車的側傾穩(wěn)定角應在滿載狀態(tài)下按GB/T 14172 的方法進行測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2的規(guī)定。
6.1.7 可維修性檢查
6.1.7.1 目測檢查消防車檢查發(fā)動機潤滑油和冷卻液液位時是否需要翻轉駕駛室,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 5.1.7.1的規(guī)定。
6.1.7.2 目測檢查使用工具,保養(yǎng)、維修時需拆卸的零、部件是否采用焊接或鉚接方式聯(lián)接,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7.2的規(guī)定。
6.1.8 防雨密封試驗
防雨密封試驗采用人工降雨方式進行試驗,防雨密封架寬度為3 m,長度應大于被測消防車長度,防雨密封架兩側裝有供水管,供水管上以250 mm間距安裝雨水噴頭,上方供水管可以上、下移動,噴頭以45°方向朝向消防車,下方供水管固定,兩側以250 mm間距安裝朝向消防車的雨水噴頭。試驗時將消防車駛入防雨密封架,調整防雨密封架上方供水管使雨水噴頭距消防車兩側上方300 mm,關閉消防車門、窗和器材箱門,啟動發(fā)動機并保持怠速,開啟供水泵以0.12 mm/s的降雨強度向防雨密封架供水,同時開啟雨刮、警燈、頻閃燈,試驗時間為15 min。停止噴水后打開消防車門、窗和器材箱門檢查是否有滲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8的規(guī)定。
6.1.9 低溫使用試驗
如消防車產(chǎn)品銘牌上標注的消防車的使用溫度在-10 ℃或以下,目測檢查消防車的消防泵和外露閥門等過水部件是否配置保溫或加溫裝置,在-10 ℃或更低溫度下消防車在管路無余水狀態(tài)下放置1 h,自動保溫或加溫裝置,檢查消防炮和各出水口是否工作正常,目測檢查這些保溫或加濕裝置的啟動位置,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9的規(guī)定。
5000 km可靠性行駛試驗時消防車應滿截,凹凸不平壞路和山路行駛應在國家汽車主管部門認可的汽車試驗場進行。高速路的平均行駛速度不小于80 km/h,鋪裝路面的平均行駛速度不小于50 km/h,凹凸不平壞路的平均行駛速度不小于30 km/h,山路的平均行駛速度不小于20 km/h。各種路面應有不少于此路面行駛里程20%的夜間行駛試驗,在汽車試驗場試驗時應打開警燈和頻閃燈??煽啃孕旭傇囼灷锍滩话ズ闲旭偫锍毯推渌囼灥男旭偫锍?。試驗中若發(fā)生危及安全、影響主要維能、出現(xiàn)試驗現(xiàn)場不能修復的故障或消防設施故障頻發(fā)(每1000 km故障數(shù)大于2次)等情況應終止試驗,找出故障原因并改正后重新試驗??煽啃孕旭傇囼瀾涗浉髀访娴脑囼灷锍?、各路面白天、夜間試驗時間和試驗期間的故障情況及排除方法,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1的規(guī)定。
6.1.2 動力性能
6.1.2.1 將發(fā)動機凈功率除以車輛滿載總質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2.1的規(guī)定。
6.1.2.2 消防車最高車速和0~60 km/h加速時間試驗應在國家汽車主管部門認可的汽車試驗場進行,試驗的道路、氣象條件和試驗車輛準備應符合GB/T 12534的要求。試驗時消防車應滿載,燃油箱加滿燃油,駕駛員和試驗員外,其他乘員應使用重物按75 kg/人加載。最高車速試驗應使用速度測量儀,試驗前應檢查消防車輪胎氣壓、制動系統(tǒng)和轉向系統(tǒng)是否正常,試驗時應關閉車窗,打開警燈、警報器。達到最高車速應保持 5s,試驗應往、返各進行一次,取往、返試驗的平均值為最高車速。起步換擋加速時間試驗應按GB/T 12543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2.2的規(guī)定。
6.1.2.3 消防車最大爬坡度試驗按GB/T 12539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2.3的規(guī)定。
6.1.3 通過性
6.1.3.1 消防車的通道圓、外擺值按GB 1589—2004附錄A進行試驗,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3.1的規(guī)定。
6.1.3.2 消防車外廓尺寸按GB/T 12673進行試驗,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3.2的規(guī)定。
6.1.4 制動性能
6.1.4.1 消防車行車制動試驗按GB 12676—1999中6.6的要求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4.1的規(guī)定。
6.1.4.2 消防車應急制動試驗按GB 12676—1999中6.8的要求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4.2的規(guī)定。
6.1.4.3 消防車駐車制動按GB 12676—1999中6.14的要求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4.3的規(guī)定。
6.1.5 軸荷和質量參數(shù)
6.1.5.1 消防車軸荷測量按 GB/T 12674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5.1的規(guī)定。
6.1.5.2 消防車總質量測量按GB/T 12674進行,測量消防車總質量時,消防車器材箱內沒有器材,器材箱內面積相加后按100 kg/㎡配重;當實測總質量小于生產(chǎn)企業(yè)設計總質量時,可以按生產(chǎn)企業(yè)設計總質量配重。消防車實測總質量除以底盤廠公告允許總質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5.2的規(guī)定。
6.1.6 安全性試驗
6.1.6.1 安全防護性能
6.1.6.1.1 消防車的后視野測量按GB 15084進行,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的安裝要求試驗按GB 4785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1的規(guī)定。
6.1.6.1.2 內飾材料的燃燒特性試驗按GB 8410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2的規(guī)定。
6.1.6.1.3 燃油系統(tǒng)及排氣管口指向試驗按GB 7258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3的規(guī)定。
6.1.6.1.4 側面防護試驗按GB 11567.1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4的規(guī)定。
6.1.6.1.5 后下部防護試驗按GB 11567.2進行,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5的規(guī)定。
6.1.6.1.6 目測檢查消防車外表面是否有尖銳突出物和銳利的邊緣,消防裝置操作區(qū)域周圍是否有可能對操作人員造成傷害的物品、熱源,超過60 ℃的熱表面及高速回轉物是否設量防護裝置,大于65 mm的水帶接口和壓力大于1.8 MPa的管路是否遠離操作人員或采取防護措施,檢查壓力容器生產(chǎn)資質,壓力容器的安裝與硬物接觸處應襯上柔軟、耐腐蝕和減震的襯物,檢查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1.6~5.1.6.1.10的規(guī)定。
6.1.6.2 質心高度和側傾穩(wěn)定角測量
消防車的質心高度測量按GB/T 12538進行,消防車的側傾穩(wěn)定角應在滿載狀態(tài)下按GB/T 14172 的方法進行測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6.2的規(guī)定。
6.1.7 可維修性檢查
6.1.7.1 目測檢查消防車檢查發(fā)動機潤滑油和冷卻液液位時是否需要翻轉駕駛室,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 5.1.7.1的規(guī)定。
6.1.7.2 目測檢查使用工具,保養(yǎng)、維修時需拆卸的零、部件是否采用焊接或鉚接方式聯(lián)接,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7.2的規(guī)定。
6.1.8 防雨密封試驗
防雨密封試驗采用人工降雨方式進行試驗,防雨密封架寬度為3 m,長度應大于被測消防車長度,防雨密封架兩側裝有供水管,供水管上以250 mm間距安裝雨水噴頭,上方供水管可以上、下移動,噴頭以45°方向朝向消防車,下方供水管固定,兩側以250 mm間距安裝朝向消防車的雨水噴頭。試驗時將消防車駛入防雨密封架,調整防雨密封架上方供水管使雨水噴頭距消防車兩側上方300 mm,關閉消防車門、窗和器材箱門,啟動發(fā)動機并保持怠速,開啟供水泵以0.12 mm/s的降雨強度向防雨密封架供水,同時開啟雨刮、警燈、頻閃燈,試驗時間為15 min。停止噴水后打開消防車門、窗和器材箱門檢查是否有滲漏,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8的規(guī)定。
6.1.9 低溫使用試驗
如消防車產(chǎn)品銘牌上標注的消防車的使用溫度在-10 ℃或以下,目測檢查消防車的消防泵和外露閥門等過水部件是否配置保溫或加溫裝置,在-10 ℃或更低溫度下消防車在管路無余水狀態(tài)下放置1 h,自動保溫或加溫裝置,檢查消防炮和各出水口是否工作正常,目測檢查這些保溫或加濕裝置的啟動位置,判斷試驗結果是否符合5.1.9的規(guī)定。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