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1 舞蹈教室宜滿足舞蹈藝術課、體操課、技巧課、武術課的教學要求,并可開展形體訓練活動。每個學生的使用面積不宜小于6㎡。
5.9.2 舞蹈教室應附設更衣室,宜附設衛(wèi)生間、浴室和器材儲藏室。
5.9.3 舞蹈教室應按男女學生分班上課的需要設置。
5.9.4 舞蹈教室內應在與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墻上設通長鏡面,鏡面含鏡座總高度不宜小于2.10m,鏡座高度不宜大于0.30m。鏡面兩側的墻上及后墻上應裝設可升降的把桿,鏡面上宜裝設固定把桿。把桿升高時的高度應為0.90m;把桿與墻間的凈距不應小于0.40m。
5.9.5 舞蹈教室宜設置帶防護網的吸頂燈。采暖等各種設施應暗裝。
5.9.6 舞蹈教室宜采用木地板。
5.9.7 當學校有地方或民族舞蹈課時,舞蹈教室設計宜滿足其特殊需要。
條文說明
5.9 舞蹈教室
5.9.1 為適應新課程內容要求增加技巧、武術、形體訓練課的需要,本條對《原規(guī)范》進行了修改。
5.9.3 舞蹈課或形體訓練課對于男生和女生采用不同的課程內容、要求及訓練方法,應該分開上課;同時,在舞蹈課和形體訓練課上,必須對學生逐一進行輔導,學生人數(shù)宜少,因此規(guī)定該教室只容納半個班的學生。
5.9.5 本條為保障學生安全。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