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1 重要公共建筑物,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地市級及以上的黨政機關辦公樓。
2 設計使用人數或座位數超過1500人(座)的體育館、會堂、影劇院、娛樂場所、車站、證券交易所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室內場所。
3 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地市級及以上的文物古跡、博物館、展覽館、檔案館等建筑物。
4 省級及以上的銀行等金融機構辦公樓,省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建筑。
5 設計使用人數超過5000人的露天體育場、露天游泳場和其他露天公眾聚會娛樂場所。
6 使用人數超過500人的中小學校及其他未成年人學校;使用人數超過200人的幼兒園、托兒所、殘障人員康復設施;150張床位及以上的養(yǎng)老院、醫(yī)院的門診樓和住院樓。這些設施有圍墻者,從圍墻中心線算起;無圍墻者,從最近的建筑物算起。
7 總建筑面積超過20000㎡的商店(商場)建筑,商業(yè)營業(yè)場所的建筑面積超過15000㎡的綜合樓。
8 地鐵出入口、隧道出入口。
B.0.2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以外的下列建筑物,應劃分為一類保護物:
1 縣級黨政機關辦公樓。
2 設計使用人數或座位數超過800人(座)的體育館、會堂、會議中心、電影院、劇場、室內娛樂場所、車站和客運站等公共室內場所。
3 文物古跡、博物館、展覽館、檔案館和藏書量超過10萬冊的圖書館等建筑物。
4 分行級的銀行等金融機構辦公樓。
5 設計使用人數超過2000人的露天體育場、露天游泳場和其他露天公眾聚會娛樂場所。
6 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殘障人員康復設施、養(yǎng)老院、醫(yī)院的門診樓和住院樓等建筑物。這些設施有圍墻者,從圍墻中心線算起;無圍墻者,從最近的建筑物算起。
7 總建筑面積超過6000㎡的商店(商場)、商業(yè)營業(yè)場所的建筑面積超過4000㎡的綜合樓、證券交易所;總建筑面積超過2000㎡的地下商店(商業(yè)街)以及總建筑面積超過10000㎡的菜市場等商業(yè)營業(yè)場所。
8 總建筑面積超過10000㎡的辦公樓、寫字樓等辦公建筑。
9 總建筑面積超過10000㎡的居住建筑。
10 總建筑面積超過15000㎡的其他建筑。
B.0.3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和一類保護物以外的下列建筑物,應為二類保護物:
1 體育館、會堂、電影院、劇場、室內娛樂場所、車站、客運站、體育場、露天游泳場和其他露天娛樂場所等室內外公眾聚會場所。
2 地下商店(商業(yè)街);總建筑面積超過3000㎡的商店(商場)、商業(yè)營業(yè)場所的建筑面積超過2000㎡的綜合樓;總建筑面積超過3000㎡的菜市場等商業(yè)營業(yè)場所。
3 支行級的銀行等金融機構辦公樓。
4 總建筑面積超過5000㎡的辦公樓、寫字樓等辦公類建筑物。
5 總建筑面積超過5000㎡的居住建筑。
6 總建筑面積超過7500㎡的其他建筑物。
7 車位超過100個的汽車庫和車位超過200個的停車場。
8 城市主干道的橋梁、高架路等。
B.0.4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一類和二類保護物以外的建筑物(包括通信發(fā)射塔),應為三類保護物。
注:本規(guī)范第B.0.1條至第B.0.4條所列建筑物無特殊說明時,均指單棟建筑物;本規(guī)范第B.0.1條至第B.0.4條所列建筑物面積不含地下車庫和地下設備間面積;與本規(guī)范第B.0.1條至第B.0.4條所列建筑物同樣性質或規(guī)模的獨立地下建筑物等同于第B.0.1條至第B.0.4條所列各類建筑物。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