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節(jié)材的評定應包括可再生材料利用、建筑設計施工新技術、節(jié)材新措施和建材回收率4個分項,滿分為20分。
6.5.2 可再生材料利用 (3分) 的評定內容應為:
可再生材料的利用情況。
評定方法:審閱設計圖紙和有關文件。
6.5.3 建筑設計施工新技術 (10分) 的評定內容應為:
高強高性能混凝土、高效鋼筋、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粗直徑鋼筋連接、新型模板與腳手架應用、地基基礎、鋼結構新技術和企業(yè)的計算機應用與管理技術的利用情況。
評定方法:審閱設計圖紙和有關文件。
6.5.4 節(jié)材新措施 (2分) 的評定內容應為:
采用節(jié)約材料的新技術、新工藝的情況。
評定方法:審閱施工記錄。
6.5.5 建材回收率 (5分) 的評定內容應為:
使用回收建材的比例。
評定方法:審閱設計圖紙和有關文件。
條文說明
6.5 節(jié) 材
6.5.1 貫徹可持續(xù)發(fā)展方針,節(jié)約資源、節(jié)約材料是一個很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本項目選擇可再生材料利用、建筑設計施工新技術、節(jié)材新措施和建材回收率4個分項進行評價。
6.5.2 可再生材料系指鋼材、木材、竹材等。
6.5.3 建筑設計施工新技術中的高強高性能混凝土、高效鋼筋、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粗直徑鋼筋連接、新型模板與腳手架應用、地基基礎、鋼結構新技術和企業(yè)的計算機應用與管理技術均涉及到節(jié)材的內容,據英國管理資料介紹,單是企業(yè)的計算機應用及管理就可減少材料浪費30%。由于涉及內容較多,各項工程選用新技術情況不一,所以采用按選用數量多少分級評分的辦法。
6.5.5 現在歐美等發(fā)達國家對于建筑物均有“建材回收率”的規(guī)定,也就是通常指定建筑物必須使用三至四成以上的再生玻璃、再生混凝土磚、再生木材等回收建材。 1993年日本的混凝土塊的再利用率約為七成,營建廢棄物的五成均經過回收再循環(huán)使用,有些歐洲國家甚至以八成回收率為目標??紤]到我國這方面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采用較低指標、分級評分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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