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橋梁設計準則》 CJJ11—93
2.0.3 城市橋梁設計宜采用百年一遇的洪水頻率,對特別重要的橋梁可提高到三百年一遇。
防洪標準較低的地區(qū),若按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的洪水頻率設計,導致橋面高程較高而引起困難時,可按實際情況考慮,但仍須確保橋梁結(jié)構在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洪水頻率下的安全。
20.4 城市橋梁孔徑,應按批準的城市規(guī)劃中的河道及(或)航道整治規(guī)劃,結(jié)合現(xiàn)狀布設。若無規(guī)劃,則根據(jù)現(xiàn)狀按設計洪水流量滿足泄洪要求和通航要求布置。不宜過大改變水流的天然狀態(tài)。
2.0.8 橋梁結(jié)構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地震區(qū)城市橋梁結(jié)構的設計和布置應符合現(xiàn)行的《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
2.0.10 不得在橋上敷設污水管、煤氣管和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蝕性的液、氣體管。如條件許可,允許在橋上敷設電訊電纜、熱力管、自來水管、電壓不高于l0kV配電電纜,但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3.0.3 橋位選擇,除符合整個城市規(guī)劃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適應城市車輛交通和行人的流向、流量需要,必須滿足使用上的方便,吸引各種車輛和行人過橋;
(2)水中設墩的橋位選擇在河道順直,河灘較窄、河床穩(wěn)定的河段,并使橋位處高水位水流的流向與中、常水位水流的流向之間的偏差角最?。?br />
(3)水中設墩的通航河流上,還應按下列情況考慮:
?、俣?臺)沿水流方向軸線應盡可能與水流流向一致,其偏角不得超過5度 ;如超過則通航凈寬須相應加大。
②一般應不小于二個通航孔,水運繁忙的較寬河流上,應設多孔通航;河寬不足二個通航孔,應一孔跨過。
③橋位應離開灘險、彎道、匯流口或港口作業(yè)區(qū)及錨地。
?、軜蛭簧嫌魏拥赖闹本€段長度,不得小于頂推船隊長度的4倍,拖帶船隊或拖排船隊的3倍,下游直線段長度,不得小于頂推船隊長度的1.5倍,受潮汐影響較大(雙向流水)河流,其上、下流直線長度不得小于頂推船隊長度3倍,拖帶船隊或拖排船隊的2倍。
⑤相鄰二橋的軸線距離,對Ⅰ至Ⅴ級航道不得小于船隊長度加船隊下水5min航程之和,對 Ⅵ 、Ⅶ 級航道為3min。若不能保證④、⑤要求的距離時,必須在通航的設計布置方面采取航行安全措施。
3.0. 5 橋位應避開泥石流區(qū)。當無法避開時,宜建大垮橋跨過泥石流區(qū)。在沒有條件建大跨橋時,應避開沉積區(qū),可在流通區(qū)跨越。橋位不宜布置在河床縱坡由陡變緩、斷面突然變化及平面上的急彎處,以免引起泥石流的阻塞沉積。
3.0.6橋位上空不得設有架空高壓電線。當橋位旁側(cè)有架空高壓電線跨河時,橋邊與架空電線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塔(桿)架高度。
4. 3..3. 1作用在城市橋梁上的其它荷載和外力(風力、流水壓力、冰壓力、地震力、船只或漂流物撞擊力、溫度變化、混凝土收縮及徐變的影響力和支座摩阻力等),可參照現(xiàn)行的《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guī)范》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0.2 下承式、中承式橋的主梁、主桁或拱肋和懸索橋、斜拉橋的索面及塔,可設置在人行道上或車行道分隔帶上,但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保證在任何情況下不使車輛撞及。
5.0.8 橋面橫斷面布置:
(1)橋梁人行道或安全道外側(cè),必須設置人行道欄桿
7.0.7 梁式橋可按其跨徑、溫度變形長度和支點反力大小,選取不同的支座。各類支座,特別是板式橡膠支座不論上部構造坡度如何,支座均須水平放置(梁底、墩、臺與支座的接觸面須成水平)。
8. 1.4立體交叉的下穿交叉道路(地道或跨線橋下的道路),對其緊靠的墩、臺、墻所需要的安全帶寬度(機動車道路緣帶外側(cè)至墩、臺、墻表面的寬度)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下穿道路緊靠柱式墩或薄壁的墩、臺、墻時應設防護欄,保護柱、墩、臺、墻。防護欄應獨立支承,面向機動車道,其表面距路緣帶外側(cè)至少0.60m。距柱、墩、臺、墻表面至少0.60m。
( 2 ) 當下穿交叉道路緊靠實體墩、臺、墻時(如大體積潰圬工體):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機動車所需的安全帶寬度不小于0.60m;支路不小于0.40m。
(3)下穿交叉路的非機動車道路緣帶外,距柱、墩、臺、墻表面不小于0.25m。
8.2.1跨線橋下,嚴禁存在生產(chǎn)易燃、易爆和有毒氣體等危險品的工廠、車間,或存放此類物品的倉庫;如附近有上述危險品設施時,應在平面上與橋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距離較近時應設置安全防護措施。
8. 3. 3 各類管線、電纜敷設在地道內(nèi),應便于維修、養(yǎng)護。禁止高壓電纜(大于10KV)、煤氣管及其他可燃性和有毒物料輸送管在道路地道內(nèi)通過。若安排在地道外另行敷設的專用管道內(nèi),而專用管道與地道貼近,則其沉降縫、伸縮縫應與地道的沉降縫、伸縮縫錯開。
《城市人行天橋與人行地道技術規(guī)范》 CJJ 69--95
2.5.1 天橋與地道的結(jié)構應符合以下要求:
2.5.1.1 結(jié)構在制造、運輸、安裝和使用過程中,應具有規(guī)定的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和耐久性。
2.5.2 天橋上部結(jié)構,由人群荷載計算的最大豎向撓度,不應超過下列允許值: 梁板式主梁跨中L/600; 梁板式主梁懸臂端L1/300; 桁架、拱L/800。 注:I為計算跨徑;L1為懸臂長度。
2.5.4 為避免共振,減少行人不安全感,天橋上部結(jié)構豎向自振頻率不應小于3Hz。
2.5.7 地道結(jié)構,以汽車荷載(不計沖擊力)計算的最大撓度不應超過L/600。 注:用平板掛車或履帶車荷載驗算時,上述允許撓度可增加20%。
2.6.1 天橋必須設橋下限高的交通標志。
2.6.4 當天橋上方的架空線距橋面不足安全距離時,為確保安全,橋上應設置安全防護罩,安全防護罩距橋面的距離不宜小于2.5m。
2.6.6 在地道兩端,應設置消火栓,配備消防器材。在長地道內(nèi),應按有關消防規(guī)范,設置消防措施和急救通訊裝置。
2.6.8 天橋或地道結(jié)構不得敷設高壓電纜、煤氣管和其他可燃、易爆、有毒或有腐蝕性液(氣)體管道過街。
3.4.5 欄桿扶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3.4.5.1 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05m。
3.4.5.2 欄桿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制作。
3.7.2 天橋的地基與基礎,應保證具有足夠的強度、穩(wěn)定性及耐久性。
3..9.1 天橋的墩、柱應在墩邊設防撞護欄。
3.9.5 掛有無軌電車饋電線的天橋,饋電線與天橋間應有雙重絕緣設施,天橋應有接地設施。
4.2.4.2 地道內(nèi)的裝修材料應采用阻燃材料。
4.5.1 地道通道及梯道地面設計平均亮度(照度)不得小于2.2nt(≈30lx),應合理布設燈具,使照度均勻;地道進出口設計亮度(照度)不宜小于2.2nt(≈30lx)。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