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1 車輛段運用整備設施應根據(jù)生產需要配備停車列檢庫(棚)、雙周/三月檢庫和列車清洗洗刷及相應線路和必要的辦公、生活房屋和設施。
27.3.2 雙周/三月檢庫宜與停車列檢庫(棚)合建組成運用庫,也可單獨設置或與定修庫等檢修廠房合建組成聯(lián)合檢修庫。
27.3.3 運用庫的規(guī)模應按近期需要確定,并應預留遠期發(fā)展條件。其中雙周/三月檢庫遠期擴建困難時,可按遠期規(guī)模一次建成。
27.3.4 停車列檢庫設計的總列位數(shù),應按本段(場)配屬列車數(shù)扣除在修車列數(shù)和雙周/三月檢列位數(shù)計算確定;列檢列位數(shù)設計不應大于停車列檢庫總列位數(shù)的50%。
27.3.5 停車庫(棚)應根據(jù)當?shù)貧庀髼l件和運營要求設計。多雨地區(qū)宜設棚,寒冷地區(qū)或風沙地區(qū)應設庫,當露天停車對運營和作業(yè)無影響時,停車股道可按露天設計;停車股道按露天設計時,應設司機上下車的道路和遮雨設施。
27.3.6 運用庫各庫每線的列位數(shù)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庫型為盡端式布置時,停車、列檢線應按一列位或兩列位設計;雙周/三月檢線應按一列位設計,困難時可按兩列位設計。
2 庫型為貫通式布置時,停車、列檢線應按兩列位或三列位設計;雙周/三月檢線應按兩列位設計,困難時可按三列位設計。
27.3.7 運用庫各種庫線均應根據(jù)車輛的受電方式設置架空接觸網(wǎng)或地面接觸軌。
27.3.8 地面接觸軌應分段設置并加裝安全防護罩。停車、列檢庫和雙周/三月檢庫線采用架空接觸網(wǎng)時,每線列位之間和庫前均應設置隔離開關或分段器,并應設置送電時的信號顯示或音響設施。
27.3.9 列檢列位應設檢查坑,列檢檢查坑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坑深宜為1.3m~1.5m;
2 檢查坑兩端應設階梯踏步,坑內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
3 列檢檢查坑的長度不應小于下式的計算值:
Lj=L+4 (27.3.9)
式中:Lj——檢查坑長度(m);
L——列車長度(m);
4——附加長度(m),包括停車誤差1m和檢查坑兩端階梯踏步各1.5m。
27.3.10 雙周/三月檢庫內線路應設柱式檢查坑,并應根據(jù)作業(yè)要求,設置車頂作業(yè)平臺和中間作業(yè)平臺。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柱式檢查坑深度,鋼軌內側宜為1.3m~1.5m,鋼軌外側宜為1.1m;兩端應設踏步或斜坡道,坑內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
采用接觸軌供電時,在安裝接觸軌同側的軌外不宜設置檢查坑;
2 車頂作業(yè)平臺和中間作業(yè)平臺的結構尺寸,應根據(jù)車輛結構和作業(yè)要求確定。作業(yè)平臺兩側應有安全防護設施;
3 采用接觸網(wǎng)供電時,上車頂作業(yè)平臺門的開關應與接觸網(wǎng)隔離開關連鎖,兼作兩線作業(yè)的車頂作業(yè)平臺中間應設隔離柵欄;
4 雙周/三月檢庫宜有1列~2列位設調試外接電源設備。
27.3.11 各車庫的長度應分別按下列公式計算,并應結合廠房組合情況和建筑、結構設計要求作適當調整,并不應小于下列公式的計算值:
1 停車庫(棚)計算長度,可按下式計算:
Ltk=(L+1)×Nt+(Nt-1)×8+9 (27.3.11-1)
式中:Ltk——停車庫(棚)計算長度(m);
(L+1)——列車長度加停車誤差1m(m);
Nt——每條線停車列位數(shù);
8——停車列位之間通道寬度(m);
9——停車庫兩端橫向通道總寬度(m)。
2 列檢庫(棚)計算長度,可按下式計算:
Ljk=Lj×Nj+(Nj-1)×8+9 (27.3.11-2)
式中:Ljk——列檢庫(棚)長度(m);
Lj——檢查坑長度(m);
Nj——每條線列檢列位數(shù);
8——列檢列位之間通道寬度(m);
9——列檢庫兩端橫向通道總寬度(m)。
3 雙周/三月檢庫計算長度,可按下式計算:
Lyk=(L+1)×Ny+(Ny-1)×8+25 (27.3.11-3)
式中:Lyk——月檢庫計算長度(m);
(L+1)——列車長度加停車誤差1m(m);
Ny——每條線月檢列位數(shù);
8——月檢列位之間通道寬度(m);
25——月檢庫設計附加長度(m)。
27.3.12 車輛段應設機械洗車設施,配屬車超過12列的停車場也可設置機械洗車設施。
機械洗車設施應包括洗車機、洗車線路和生產房屋,其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洗車機宜采用通過式,其功能應滿足車輛兩側和端部(駕駛室)的洗刷要求,并應具有清水清洗及化學洗滌劑功能;
2 洗車線路宜布置在入段線端運用庫前或運用庫側按通過式設計。當?shù)匦问芟拗茣r,可結合段內布置情況按盡端式或八字形往復式布置;
3 列車洗車作業(yè)時的速度宜為3km/h~5km/h;
4 采用接觸網(wǎng)供電時,洗車線宜按接觸網(wǎng)供電設計,洗車庫兩端應設接觸網(wǎng)隔離開關;采用接觸軌供電時,洗車庫內線路應為不設接觸軌的無電區(qū);
5 北方嚴寒地區(qū)及風沙地區(qū)應設洗車庫,北方寒冷地區(qū)的洗車庫應有供暖設施;其他地區(qū)可設洗車棚或按露天設計;
6 洗車庫(棚)的長度、寬度和高度應根據(jù)洗車機的作業(yè)要求確定;
7 洗車線在洗車庫前后一輛車長度范圍應為直線;
8 應根據(jù)洗車設備的要求配備輔助生產房屋;
9 洗車線有效長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確定:
1)盡端式洗車線有效長度:
Ljs=2L+Ls+10 (27.3.12-1)
式中:Ljs——盡端式洗車線有效長度(m);
2L——洗車機設備前后各一列車長度(m);
Ls——洗車機長度(包括聯(lián)鎖設備)(m);
10——線路終端安全距離(m)。
2)貫通式洗車線有效長度:
Lts=2L+Ls+12 (27.3.12-2)
式中:Lts——貫通式洗車線有效長度(m);
2L——洗車機設備前后各一列車長度(m);
Ls——洗車機長度(包括聯(lián)鎖設備)(m);
12——信號設備設置附加長度(m)。
27.3.13 車輛段、停車場應根據(jù)車場線路布置和作業(yè)需要設牽出線,其數(shù)量應根據(jù)作業(yè)量確定。
牽出線的有效長度不應小于下式的計算值:
Lq=Lqc+Ln+10 (27.3.13)
式中:Lq——牽出線有效長度(m);
Lqc——通過牽出線的列車總長度(m);
Ln——調車機車長度(m);
10——牽出線終端安全距離(m)。
27.3.14 車輛段、停車場各種車庫有關部位的最小尺寸,宜符合表27.3.14的規(guī)定。
表27.3.14 各車庫有關部位最小尺寸(m)

注:1 B為車輛或調車機車的寬度;
2 H為車輛高度(受電弓電動車輛按受電弓落弓高度計算)或調車機車的高度;車庫大門凈高未計入受電弓升弓進庫狀態(tài)下的高度;
3 調車機車庫為單線庫時,車體與側墻(或柱)表面之間的距離應有一側不小于2m;
4 靜調庫各部分尺寸按定修庫設計;
5 表中停車庫、列檢庫括號內尺寸適用于接觸軌供電的車輛;并列數(shù)值適用于架空。
27.3.15 車輛段、停車場運用庫按貫通式庫型設計時,應設聯(lián)系車場兩端咽喉區(qū)的走行線。
27.3.16 車輛段、停車場應根據(jù)列車日常維修作業(yè)的需要,配備車輛車載通信信號設備的維修、車輛內部清掃、工具存放、備品存放和工作人員更衣休息等生產、辦公、生活房屋。生產、辦公、生活房屋宜設于運用庫的側跨內或鄰近地點。
27.3.17 車輛段、停車場內各房屋,應根據(jù)工藝要求設動力、照明、給排水及消防等設施。
27.3.18 車輛段、停車場內列車運轉調度、檢修調度和防災調度宜合并設置為車輛段調度中心(DCC)。調度中心應設有站場信號和正線行車調度作業(yè)的顯示裝置。
27.3.19 在列檢庫檢查坑內應在一側設動力及安全照明插座。檢查坑內固定照明燈具不應影響作業(yè)。
27.3.20 車輛段、停車場內應設乘務員公寓,其規(guī)模應根據(jù)早晚運行列車乘務員人數(shù)確定。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