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地下結構的工程材料應根據(jù)結構類型、受力條件、使用要求和所處環(huán)境,以及結合其可靠性、耐久性和經濟性選用。主要受力結構可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必要時也可采用鋼管混凝土結構、鋼骨混凝土結構、型鋼混凝土組合結構和金屬結構。
11.3.2 混凝土的原材料和配比、最低強度等級、最大水膠比和單方混凝土的膠凝材料最小用量等,應符合耐久性要求,滿足抗裂、抗?jié)B、抗凍和抗侵蝕的需要。一般環(huán)境條件下的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不得低于表11.3.2的規(guī)定。
表11.3.2 一般環(huán)境條件下混凝土的最低設計強度等級

11.3.3 大體積澆筑的混凝土應避免采用高水化熱水泥,并宜摻入高效減水劑、優(yōu)質粉煤灰或磨細礦渣等,同時應嚴格控制水泥用量,限制水膠比和控制混凝土入模溫度。
11.3.4 普通鋼筋混凝土和噴錨支護結構中的鋼筋應按下列規(guī)定選用:
1 梁、柱縱向受力鋼筋應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鋼筋,其他縱向受力鋼筋也可采用HPB300、RRB400鋼筋;
2 箍筋宜采用HRB400、HRBF400、HPB300、HRB500、HRBF500鋼筋。
11.3.5 鋼筋混凝土管片間的連接緊固件的連接形式及其機械性能等級,應滿足構造和結構受力要求,且表面應進行防腐蝕處理。
11.3.6 噴射混凝土應采用濕噴混凝土。
11.3.7 注漿材料宜采用對地下環(huán)境無污染及后期收縮小的材料。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