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 減振軌道結構應按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確定減振地段位置及減振等級。
7.6.2 采取減振工程措施時,不應削弱軌道結構的強度、穩(wěn)定性及平順性。
7.6.3 減振級別宜劃分為中等減振、高等減振和特殊減振。
7.6.4 每個工程不宜采用過多的減振軌道類型和減振產品。
7.6.5 減振工程措施應根據(jù)項目環(huán)評報告和減振產品性能確定。
7.6.6 高架線的振動控制,應結合橋梁型式、橋梁減振支座等選擇減振產品。
7.6.2 采取減振工程措施時,不應削弱軌道結構的強度、穩(wěn)定性及平順性。
7.6.3 減振級別宜劃分為中等減振、高等減振和特殊減振。
7.6.4 每個工程不宜采用過多的減振軌道類型和減振產品。
7.6.5 減振工程措施應根據(jù)項目環(huán)評報告和減振產品性能確定。
7.6.6 高架線的振動控制,應結合橋梁型式、橋梁減振支座等選擇減振產品。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